法律人士谈微博加V:逢人交换的一张名片而已

中国新闻网
2011-10-28 16:14:46

   《新京报》某记者就临沂计生问题发表不当言论(他们像畜生一样的一窝一窝地生,一代一代的像畜生一样穷;他们都不拿自己当人了,不该打吗?”),后就此言论致歉,并取消了新浪微博认证,在这过程中,有网友要求《新京报》公开致歉,甚至开除此记者。我们为此采访了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副主任富敏荣。

    微博发言的法律底线:
    不能触犯现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羊城晚报:法律上对公民发表言论有什么规定吗?在微博上发表言论的法律底线在哪里?

   富敏荣:《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第35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微博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给当今人们带来的一个更加开放的自由表达空间,怎么样来维护好这么一个空间?需要网民的自律,同时需要现有法律规范,微博上发表言论自由的法律底线,在于不能触犯现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在自由表达的同时,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个角度来说,公民可以在微博上发表对政府部门和官员作的批评、监督意见,即便这种批评监督不完全正确,甚至错误的;可以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公众人物来发表自己的评论,事实是有对与错、真实与虚假之分的,但是观点是没有对和错的问题,每个人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观点,发表自己的观点,即便不正确也受到法律保护。但有一条,即不能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谩骂侮辱他人,受害者有权依据法律来提起维权法律诉讼。

    微博标明工作单位:

    不需要所在单位同意

   羊城晚报:在微博上加V认证,要征得所认证的单位的同意吗(比如,郭美美的加V认证引起了轩然大波)?如果个人认证引起了法律上的纠纷,个人应负什么样的责任?新浪微博作为一家企业,在对微博加V认证的过程中,负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富敏荣:如前所述,微博是一个新事物,对微博加“V”需要什么样的程序规定,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认为也不需要在法律上作明确的规定,微博的运营方比如新浪、腾讯都可以定一个自己的规则,确定一些加V标准条件和程序。

   至于加V是不是需要经过所在单位同意,我认为不需要。微博上标明工作单位只是表明我在这个单位工作,并不代表我在微博上的言行都是职务行为,比如,《新京报》记者在微博上标明系该报记者,就好像日常生活中逢人交换一张名片而已,告诉大家,我在《新京报》就业,这并不代表《新京报》要对我个人所有的言行负责。原因在于名片不是职务行为的证明。但官方网站除外。

   微博加V是一个新东西,如何做得更好一些,还没有很多经验。我们应该宽容或者允许它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诸如认证不当或者认证错了此类现象,如果过度批判是不利于一个新事物的发展的。当它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再出台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是必要的,现在暂时还不需要。

   这也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在加V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要如实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我相信网络有一个自净的功能,如果夸大了自己的身份,或者是虚假的身份,即使没有造成损害,他也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还有一种可能,博主的言行对有关单位和他人造成了伤害,这个受害方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诉讼。但是这和微博运营方是没有关系的。

   羊城晚报:微博上加V认证微博发表的言论观点到底是只代表了博主自己,还是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加V认证的单位?如有侵权纠纷,相关单位负有连带责任吗?

   富敏荣: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博主分为个人博主和单位官方微博。如果是个人博主,我认为这纯属博主个人的观点,把博主的言论视为博主所在单位的言论,这种观点本身是幼稚的,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一些网友要求《新京报》就记者言论失当道歉,这是没有道理的,是他们不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我相信这种观点即使打官司也得不到法律支持的。相关单位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加V的单位官方微博,在微博上发表言论那就属单位的行为,因为这个行为造成的损害单位是要承担责任,这个博主发博的行为是单位授权行为。

    强制性的加V论证:

    损害公民的自由表达

   羊城晚报:您觉得开通微博有认证的必要性吗?强制认证是否会对言论自由造成危害?言论自由会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的影响吗?

   富敏荣: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是两种并存。一种是不要加V的,还有一种情况是要加V的,强制认证就是实名制。我觉得没有必要要求所有微博用户都加V认证,强制实行实名制。目前强制实名制缺乏法律依据,在现实生活中,也难以被公众接受。强制性的加V论证不仅剥夺了公众选择不要加V的自由,甚至会损害公民的自由表达。

   现代社会中,保障公众的自由表达渠道畅通是必不可少的制度性安排。言论自由是社会不稳定的出气口,宣泄孔,就像火山,如果没有火山口,我们就不知道哪一天它在哪里爆发。那很可怕。通过微博来自由表达各种观点,能让有关政府知道公众有哪些不满,对哪些工作有意见,都可以通过舆论监督,来促使政府和官员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公众。我坚信言论自由不会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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