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参与的恶梦》:惕偏离方向的公众参与

新华网
2013-01-28 16:59:02

    警惕偏离方向的公众参与

    文/郑渝川

   人们通常都认为,自己有权评价建筑特别是公共建筑,不管出于笼统的“感觉”,还是细分为对公共建筑的艺术性、功能性及建筑师意图的理解。一些学者也将建筑领域的公众参与界定为“参与式民主”体系的组成部分,言下之意是说,凡是在这个问题上阻碍公众参与,就是反民主的一种政治不正确。

   上述的理解,不能说存在多大谬误。公民授权,是构成国家、组成政府的前提,公众理所当然对包括城市规划、公共建筑或影响到公共空间形象和功能的商业和私人建筑在内的各项事务,拥有知情、监督和参与的权利。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将公众悉数排除在城市规划发展、城市更新、公共建筑建造等领域,无异于对公民权利的剥夺,也将影响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

   这种参与,在政治上、法律上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出现了严重偏差。建筑师、设计师地位的降低,专业意见在很多时候得不到重视,此类现象很常见。而建筑等存在知识专业性的领域,祛除了不少公民自发参与的兴趣,“参与”本身变得并不广泛和深入。与之同时,这方面的参与和讨论,不仅常常受到开发商、行业组织等利益群体的刻意误导,基于大众媒体、网络而形成的讨论议程也容易偏题。

   青年作家、建筑师,德国法兰克福Stadelschule学院的批评空间实践的教授马库斯•米森(MarkusMiessen,亦可译为马库斯•梅森)所著的《参与的恶梦》一书,就对现当代城市化浪潮下,建筑师、设计师以及设计原则、设计美学、建筑实践规则事实上的边缘化情况进行了反思。在他看来,“‘参与’一词在建筑和规划的领域被滥用了,类似的现象先前在艺术领域也发生了。”

   (公众)参与当然不是坏事,但被误导性的利用,就衍生出严重问题。马库斯•米森在书中发出的警示十分必要。公众参与常常被简单设置为公投,即在不开展完备详细的信息披露、公开讨论、征求意见等程序前提下,单单提出“是”或者“否”的选项供公众选择——一旦某些规划方案、工程项目获得公投赞同,地方当局、开发企业就会随心所欲按照自己的想法推进方案或项目;如若被公投否决,官员就不必为相关问题得不到解决而负责,不用承担决策的任何责任。马库斯•米森认为,这种情况下,“参与便变成了一种浮力生产,一种社会镇静剂,其弊端并非民众可能作出的决议,而是在于它取消了民众对决策人或代表作问责批评的基础。”

   公众参与的一个基本目的在于达成共识,并预期在磋商、表决后,持不同意见者将尊重并执行决议。这种观点在规划、建筑领域遇到了挑战,因为意见、诉求妥协基础上产生的共识,很可能违背科学、规律或者共同利益,还可能使得建筑师无法准确贯彻提出的要求,更无从提及发挥建筑师的创意设计个性。《参与的恶梦》书中还特意提到,促成妥协以形成共识的做法,存在被利用的可能,也就是持较极端意见、诉求的某一方或某些个人,等到其他人群先行达成共识后,再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诉求,以对冲妥协,形成十分有利于自己的新共识——这种现象在国内外的城市改造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爱德华•萨义德曾在《知识分子论》一书中,将知识分子的公共角色定义为局外人、业余者、扰乱现状的人,其存在价值就是独立发声,不屈从于权威、权贵意见乃至大众偏见。但与之同时,萨义德也强调了知识分子需要明白“什么时候应该是系统的一分子,什么时候应该走在系统外面”。马库斯•米森在援引萨义德的这番观点后指出,建筑师、艺术家、设计师必须努力捍卫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和批评意识,要以“局外人”的概念为工具,突破千篇一律的专业实践,解开现存实践中的关系死扣。

    (《参与的恶梦》,(德)马库斯•米森 著,翁子健译,金城出版社2012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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