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之下,重启春节禁放?
近期被雾霾笼罩的京城一片迷茫,生活在这种灰蒙蒙的空间里,让人的心情变得很阴郁,同时也引发了大众对空气污染状况的担忧。而此时又恰逢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对空气质量以及环境的影响,便再次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不少网友呼吁春节期间重启烟花爆竹禁放机制,诸多门户网站也纷纷发起是否禁放的讨论。
燃放烟花爆竹究竟是否会加剧环境恶化?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去年除夕当天,车公庄站点PM2.5研究性监测的浓度值分别在中午和晚上两度突破200微克/立方米。去年春节期间北京空气质量5天不达标,其中初一、初五、正月十五3天受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影响,污染严重。
在网络讨论中,支持禁放的网友认为,“现代城市高楼密集,不仅造成噪音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粉尘也难以扩散,雾霾之下,更加剧环境问题,为了市民身心健康,为了久违的蓝天,应该尽量少放,或者禁放”。而反对禁放者则认为,“空气污染非燃放烟花爆竹一方所致,禁放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拿传统习俗开刀不是治理的良方。且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更加缺少了年味儿”。
那么,禁放烟花爆竹究竟是否可行?习俗与环境是否又有必然的联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兴国说:“我认为,应该提倡和引导少放、不放,但政府考虑是否实施强制禁放的行为时应该慎重,这不仅涉及政府公信力的问题,也涉及民族文化、人们精神寄托的问题。”
提倡不放,慎发禁令
北京晨报:最近北京雾霾严重,从而引发了大众对春节期间是否重启禁放烟花爆竹的讨论,对此您怎么看?
李兴国:我看许多调查都显示,大多数的人支持不放,甚至有80%认为不应该放。我个人支持不放,我自己也很多年不放爆竹了,但是禁放的问题一定要慎重。
北京晨报:为什么这么说呢?
李兴国:对于春节等重大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我们曾经实施过禁放令,后来又开放并对燃放限时限地,不是不可以再禁,但理由一定要充分,程序一定要科学,否则会有朝令夕改之嫌。同时,重大传统节日放烟花鞭炮有文化传承的意义,是一种民俗,这种民俗的改变更需要宣传和引导,如果强制禁止可能会有一些问题。此外,如果在今年春节期间重启禁放令,对于花炮生产商来说也不利,现在花炮已经生产出来并上市销售了,再禁止不太好。因此,我觉得通过大量的宣传和引导,提倡人们过年不放炮,根据情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对策,比如空气流通情况好,可以允许放,在特定情况下,如没有风、雾霾严重等情况下可以临时禁放。
李兴国:禁或限如何抉择
燃放烟花爆竹是把“少数人的快乐建立在多数人的痛苦之上”吗?许多反对燃放的网友似乎都赞同这种观点,然而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即便大多数人也不能剥夺少数人的权利。那么,又该如何去调节空气污染和燃放烟花鞭炮之间的矛盾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兴国认为:“作为民俗文化,燃放烟花爆竹在现代社会中承担着多种功能,但燃放带来的粉尘污染确实存在。因此,除了从根本上治理污染之外,对于是否允许燃放的问题,非政府组织(NGO)和媒体应起到更大的作用,通过宣传、引导以及社会辩论去逐渐改变人们的习惯,让社会中的各个群体自然协商和辩论,最终达成一种新的观念。”
禁放与开禁的纠结
北京晨报:近二十年来,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我们禁放过,也开禁过,究竟哪种更适合?
李兴国:最开始禁止的时候,确实效果非常明显,但是人们本身还有这样的需求,很多人长途跋涉跑到不禁止的城市去燃放或去海边燃放等。鉴于某些民众的这种需求,再加上那时我们还没有PM2.5的检测,也不知道粉尘会造成这么大的危害,因此重新开禁。而且,空气污染非一两个单位、一两个城市的问题,更不是某个单一的原因造成的,因此开禁也可以理解。
北京晨报:如果此次再禁,是否会有不好的影响?
李兴国:那倒也不会。因为具体的情况在变,环境变了,条件变了,政策随之变化也是理所应当的,固定不变才是不对的。不过如果要重开禁令,一定要慎重,程序合理、理由充分,才会让人信服。此外,充分的辩论和民意表达也同样需要,否则可能会引发一些矛盾。
根本问题在于治污
北京晨报:您认为如何解决环境污染和燃放烟花爆竹之间的矛盾呢?
李兴国:最根本的,要从解决污染的问题上综合考虑,网上80%的网友认为应该禁放,其实也是对污染的一种担忧。但是污染的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比如有人认为放鞭炮可能会加剧污染,这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全面。就好像许多人把污染问题归咎于轿车太多,实际上世界上有许多城市车辆保有率比北京更高,但他们那里并没有这么严重的雾霾。所以,环境污染是个综合问题。我觉得有关部门也要认真研究,到底污染是从哪里来的,如何才能真正治理污染问题?因为这关系到人们生活质量的问题。
北京晨报:那么,对于春节期间重启烟花爆竹禁放令以防污染加剧的观点,您怎么看?
李兴国:过年放鞭炮,作为一种民俗,确实会产生粉尘,但如果刮风、空气流通比较好的情况下,问题并不大,如果空气流通不好,问题就会严重一点。所以我觉得应该通过宣传和引导,提倡人们不放。在禁放的问题上,在程序科学、理由充分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多种方案,比如有风、空气流通好的时候,可以允许燃放,没有风、空气不好的情况下,可以临时禁放,这样既考虑到环境问题,也不会剥夺人们过年的快乐。
民俗与环境的矛盾
北京晨报:反对禁放者认为,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民俗文化,不应该禁止,您认为呢?
李兴国:首先,尊重文化是应该的。所有的文化都需要载体、仪式,没有了载体和仪式,文化就是空的,而放鞭炮无疑就是一种仪式。其次,热爱我们的民族、国家,也同样需要载体,而民族认同感的建立,往往是通过共同的载体和仪式实现的。现在,传统的节日内容剩下已经不多,传统文化已经断档了。这样的情况让人担忧,过年习俗反映的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邪恶的斗争精神,是一种文明、文化的传承。
北京晨报:那我们该怎样面对传统习俗的问题呢?
李兴国:现在人们对于传统习俗的态度,要么是全都放弃,要么就主张不加辨别地继承,其实都不太合适。民俗本身历经了数千年的流传,有好的但也有不科学的东西,应该将文化和迷信加以辨别,通过民俗来传承文化,抵制封建迷信,这比空洞的口号要更有意义。放在鞭炮问题上也是如此。
放花炮“痛并快乐着”
北京晨报:有人认为不放烟花爆竹就没有了年味儿,您如何看待这一过年习俗的意义呢?
李兴国:放烟花爆竹是一种民俗传统,不仅是过年放,结婚、开业等都会放,传统时代更多的是为了驱邪、吉庆等目的,在今天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寄托和心理暗示。人是非常复杂的,心理的自我需求一旦被社会的自我所约束,就可能会非常痛苦。
北京晨报:有人认为民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快乐不应该被禁止,但也有人认为这种快乐不该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之上,对此您怎么看?
李兴国: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绝不是“少数人的快乐建立在多数人的痛苦上”可以概括的,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它不仅包含着传统文化的意义,也有教育的意义。当然,除了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以外,燃放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我们的生活中并非缺少危险,像游泳、滑冰等活动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不再游泳或滑冰了吧。所以我不主张重启禁放令,而主张通过宣传和引导改变人们的观念。
辩论、协商达成新观念
北京晨报:公众对禁与不禁的争论,您觉得如何才会达成一个共同的观念呢?
李兴国:香港的传统文化氛围也是非常浓厚的,过年人们会穿红衣服、照全家福等,但是香港是禁放烟花爆竹的。所以这是一个观念的问题,我觉得改变观念,最终依靠的不是政府的文件,也不是法律条文,更多是通过社会辩论达成的,人们通过辩论、自然的协商机制,最终产生新的主流的观念,政府通过传播、讲道理,引导人们形成新的观念。而在这其中,社会组织和媒体应该起到更大的作用。
北京晨报:那禁放与不禁会有什么不同的效果吗?
李兴国:在没有形成统一意见的时候,通过行政方式禁止,可能就会伤害到人们的意愿,伤害到民俗的传承和发展。所以要慎重。如果是引导和宣传,提倡人们尽可能少放、不放,效果未必就不好,比如网上80%的人主张不放,其实就挺好,如果真的有这么多的人过年不放炮,那些主张放的人可能就因此会少放,甚至就不放了。
晨报记者 周怀宗
北京燃放花炮管理变迁
1986年12月1日至1993年11月30日,北京市实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采取“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管理方针。
1993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获得审议通过,北京开始可以在限定时间、限定区域燃放烟花。
2005年12月1日起至今,实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这意味着本市实行了13年之久的烟花爆竹禁放令解除。
2011年,北京市政府将原来的禁放区域增加,首次将居民区纳入禁放区域,全市禁放点达到6.4万处。
李兴国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教授,“感受经济学”创始人。主持北京市十五规划课题《北京市城市形象系统(CIS)设计及其舆论导向》和十一五规划《国际大都市视觉指引系统》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