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扶持原创出版物 创作者最高可获200万资助

深圳商报
2013-02-01 10:59:18

   记者从深圳市委宣传部和市文体旅游局获悉,2013年度深圳文化创意类资助申请陆续开始。深圳市文化创意类政府基金计划对原创动漫产品、影视产品、舞台演出剧、出版物的创作和生产项目及文化创意企业贷款贴息提供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其中对原创出版物的扶持力度之大让文化界人士受到鼓舞。

    重点扶持中小微创意企业

   记者了解到,文化创意企业贷款贴息资助即日起可申报,有意向的企业可于2月28日前向市文体旅游局进行网上申报。

   该计划资助的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文化创意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十大重点发展领域,重点支持中小微文化创意企业。资助的范围是:企业获得贷款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之后,凭获得贷款和支付利息的有关资料申请报销。资助的标准是:非抵押类创新贷款给予全额贴息。贴息范围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截至2013年2月底),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企业须符合4个条件:已经获得在我市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发放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贷款;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项目内容属于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重点发展领域;除非抵押类创新贷款外,贷款利息金额不低于5万元。

    有意向的企业可登录深圳市文化产业信息网(http://www.szwenchan.gov.cn/)进行申报。

    出版扶持最高200万元

   而另一利好举措――对原创动漫产品、影视产品、舞台演出剧、出版物的创作和生产项目提供资助,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在2月25日至3月15日期间向市委宣传部申报。

   记者了解到,该计划资助的范围是:2013年度原创动漫产品、影视产品、舞台演出剧、出版物的创作和生产项目。资助的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的影视动漫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动漫电影、在深圳立项的电视动漫片;在深圳市批准注册成立的影视制作单位,以第一或第二出品人资格在国家广电总局或广东省申报立项的电影、电视剧作品;深圳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原创的舞台剧;在深圳市范围内,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期刊等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原创出版物。资助的标准是:对在本市立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原创动漫产品,择优予以前期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影视产品的创作扶持资金标准为电影每部50-100万元、电视连续剧每集2万元,每部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生产扶持资金标准为电影每部100-200万元、电视剧每部100-200万元;对于原创舞台剧的创作扶持金额为每部30-100万元,组织排练扶持金额为每部100-200万元;对于原创出版物的出版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关于原创出版物的出版扶持,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的重点是围绕“深圳学派”建设,将加大对学术著作的扶持。个人申报须提供出版社出版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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