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情服务也要合情合理

中国文化报
2013-02-01 14:34:07

    本报评论员

   日前,全国各地两会陆续召开,代表委员在关注经济发展、社会就业、生态保护等问题的同时,对文化的关注程度也日渐升温,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的提案频频出现。南方某省一政协委员根据自己的实地调查,对我国各地当前推进文化惠民的方式提出了独特见解。他指出,目前全国各地文化惠民力度不断加大,范围不断拓宽,但有些地方并未考虑当地实际,自说自话。部分地区在送文化下乡时,为达到媒体宣传报道效果,甚至出现了将基层百姓强拉到现场观看的情景。

   文化惠民本是一件好事,但说到底是群众自愿的事。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文化需求随之增多顺理成章。这时,政府有效发挥自身职能,整合多方资源,增加投入,修建设施,搞好服务,让百姓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无可厚非。只是,任何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都必须遵循一个重要原则:实事求是。倘若一味为了政绩,将文化作为提高综合考评分数的筹码,其结果必然是劳民伤财、为人诟病。

   文化是一种软实力。既然称之为“软”,明显与国防、科技、经济等“硬”力量不同,也就不能用“硬”方式去发展。两座城市之间交通不顺畅,修一条高速公路或高速铁路,问题迎刃而解。试想:如果一座城市文化实力不够,能通过修建一座博物馆、一处文化中心来解决吗?归根结底,提升文化实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着急不得。

   既然不能着急,又不是单纯靠花钱能解决的事,那么各地政府就需要静下心来想一想,到底什么是文化,发展文化为了什么,开展文化工作最根本要从什么地方着手。据笔者观察,现在全国各地发展文化的热情普遍很高,这值得肯定。增加文化建设预算投入,修建上万平方米的文化设施、常年送戏下乡等举措都利于文化惠民。但风风火火搞完了,百姓的反响怎么样?是否真的把戏送到了百姓心坎上?文化设施是否能够真正利用起来了?这些都值得重视和思考。

   以文化设施建设为例。作为公益性服务设施,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是文化设施修建的前提条件。一栋建筑建起来容易,用好却很难。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一方面政府出台文件要求修建配套文化设施,另一方面却因为城区地价高等问题而受阻。转而求其次,在城郊看到挂着“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牌子的建筑也就不足为奇了。本来是为方便百姓的事儿,结果修在了郊区,徒步过去不现实,公共交通线路少,设施利用率低的问题随之出现。

   除了文化设施,文化服务问题也迫在眉睫。送戏下乡、送书进村、送电影进基层这些活动在刚一推出时确实受到百姓欢迎。但几年、十几年过去了,送的戏永远是固定的那几个剧目,书也是五花八门、不切实际,电影更是一些“老掉牙”的题材……这或多或少都给文化惠民这件好事蒙上了一层“雾霾”。笔者认为,既然是好事,就要从头到尾做好,善始善终。拿送书来说,能否在派送之前先征询基层百姓的意见,看他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报。是想看京剧《智取威虎山》还是吕剧《苦菜花》?或者更进一个层次,给百姓送一些放映设备,让他们自行下载电影资源集体观看岂不是更好?

   在这一方面,山东省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前不久,借文化“走亲戚”活动,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与山东省图书馆馆长李西宁带人将5套移动放映设备送到了菏泽市郓城县百姓手中。“移动放映设备携带方便,村民只需配上幕布,即可在村里自行放映电影。”据李西宁介绍,这些移动放映设备均可与山东省图书馆的数字共享资源库联网,时常更新的数字资源让百姓有了更多选择权。

   对于工厂来说,大投入可能意味着高产出。但对于文化建设来讲,投入多与效果好未必对等。硬件达标是一方面,维护好、利用好现有资源更重要。增加设施利用率,提高文化服务针对性,花小钱办大事,文化盛宴才不至于有“剩饭”,文化惠民才不至于成“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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