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民营艺术院团发展“四个十”工程

中国文化报
2013-02-05 11:15:53

   安徽实施民营艺术院团发展“四个十”工程

   3年内推出民营院团“十大名剧”

    本报讯 (记者郭人旗)为进一步推动民营艺术院团发展,安徽省文化厅日前印发《民营艺术院团发展“四个十”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在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四个一”工作和民营艺术院团发展“3311”计划的基础上,今年启动扶持民营艺术院团发展的“四个十”工程,即用3年时间推出民营艺术院团“十大名剧”、评选“十大名角”、打造“十大演艺平台”以及建设“十大名团”,助推民营艺术院团打造品牌,做强做大。

   根据《方案》,从今年开始,安徽各地文化部门将组织每个民营院团自行申报剧目,由安徽省文化厅帮助创编排练,并根据实际演出效果、演出场次和获奖情况等予以筛选和补助,到2015年共扶持“十台名剧”。开展民营艺术院团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全力推出黄梅戏、泗州戏、庐剧、杂技、花鼓戏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到2015年评选出民营艺术院团“十大名角”。

   同时,安徽省文化厅将制定《安徽省民营艺术院团发展绩效评估办法》,从深入农村、服务基层、剧目获奖、市场开拓、规范管理等方面,对院团实施动态管理,评选“十大名团”。此外,安庆黄梅戏、临泉杂技、埇桥马戏、合肥庐剧、蚌埠花鼓灯、淮南歌舞、宿州泗州戏、砀山唢呐、宣城花鼓戏、当涂民歌成为安徽省文化厅重点扶持的“十大演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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