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中国文化报
2013-02-18 12:16:33

    本报讯 (驻山东记者苏锐)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文化厅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省文化创新最高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的评选奖励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山东省文化厅文化科技与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每两年评选一届,表彰名额为30个文化创新优秀成果。该办法旨在提高全社会文化创新意识,引导和激励全省文化领域加强创新,增强山东文化发展活力。

   山东省文化创新奖侧重对文化实践过程的奖励,授予对象为在文化行业各领域中以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学技术实施创新,为促进文化的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项目完成人。评选范围分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演艺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9个专业领域。

   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获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奖励经费和评选工作经费由山东省财政专项核拨。山东省还设立了文化创新奖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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