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培训班北京开班

中国文化报
2013-03-15 09:57:20

    本报讯(记者舒琳)3月14日至15日,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主办、国家图书馆承办的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培训班在京举行。全国省级、副省级图书馆(包括少儿馆)馆长,省级图书馆相关部门负责人约10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将于今年开展的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交流评估工作经验、解读《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以及部署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今年的重点工作。

   自1994年以来,文化部已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和各级公共图书馆工作水平与办馆效益的提升。去年11月,文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国公共图书馆工作会议上专门对评估定级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介绍,此次评估定级工作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组织实施,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评估定级工作,将依据《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将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图书馆命名为一、二、三级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总结将于11月在上海浦东举行的2013年中国图书馆年会上进行,并为上等级图书馆授牌。

   据了解,本次新修订的《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及定级必备条件较以往有所调整,适当提高了部分指标,新增了一些指标,细化了指标解释,特别对财政拨款提出了新要求。指标的制定兼顾了地区发展水平和人口数量差异,采取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人均指标与绝对值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部分指标采取4年平均值的统计方法。同时,评估标准更加科学、准确地界定了不同层级图书馆的职能分工,强调了省级图书馆的协作协调工作及其在地区性图书馆服务网络中的核心地位,在文献资源、服务工作、重点文化工程等部分,为不同层级的图书馆设计了不同的细化指标。另外,评估标准还强化了对服务的考核,提高了社会效益考核的分值,强调了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