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呼吁:给遍地开花的文化产业园戴上“紧箍咒”

中国经济网
2013-03-15 14:28:23

   目前,文化产业园“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表现得比较突出。去年,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对此做过一次专题调查,披露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现在全国文创园超过10000家,总体水平都不高,能够真正称得上文创园的不到5%。”这些文化产业园名目繁多,有“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艺术园区”、“历史文化产业集聚区”、“设计创意产业园”、“国际传媒集聚区”、“动漫产业基地”等等,但大多有名无实,文化往往成了一块遮羞布。

   受国家不断加大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现在房地产开发用地是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吃紧。对于一些地方政府而言,以建设文化产业园为幌子,搞房地产开发之实,既可以取得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绩,从中又可以获取不菲的财政收入,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对于文化产业园建设的投资客而言,他们也是在干件只赢不输的“买卖”,正如某地一位投资文化产业园区的开发商所言,“文化产业项目我全赔了也无所谓,反正地拿到手了。地现在都不批了,借文化产业还能最便宜地拿到地,以后地的增值,都能让我赚够。”

   然而,如果仅仅从这个层面认识文化产业园的有名无实,还不能触及到事件的本质。作为文化单位、文化实体,明知建设这种文化产业园对于文化事业发展并没有多在大实际作用,但大多数却还自愿参与其中,甚至推波助澜,这至少暴露出二个问题。一方面,凸显了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的不足。在不少地方政府的眼里,发展文化事业是个“烧钱”的活,投入多而产出少,很难显现出政绩。因此,文化部门要钱要物,往往要当“小媳妇”。在这种情势下,如果在政府的默许下,有开发商愿意出钱改善他们的办公条件、生存状态,让他们“有活可干”,这种诱惑是很难抵抗的。

   另一方面,凸显了文化产业立法的滞后。从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现状看,往往是从各自部门利益出发,政出多门、数量庞杂、内容重复,法律位阶低。特别是缺乏文化产业市场准入方面的法律规范,也没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文化产业园遍地开花的乱象。因此,建立遵循文化自身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法规,已成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当务之急。这不仅是治理文化产业园有名无实顽疾的一剂猛药,也将给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肆意行为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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