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管"代"自律" 英将设“最严厉”机构管媒体

广州日报
2013-03-20 15:04:40

    有权要求“违规”媒体公开致歉或处以罚款

   18日,英国议会就卡梅伦政府的媒体监管方案进行投票表决。连续两年的媒体丑闻花样翻新,特别是从小报蔓延到严肃媒体,令英国政府也倍感压力。因此,提请议会修改大宪章部分条款,以便成立独立的媒体监管机构,就成为应对眼下媒体公信力危机的一个主要解决方式。

    以“监管”取代“自律”

   是否要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设立媒体监管机构,英国政府内部还有争论,但据英国媒体报道,两党目前已经就机构设立之后部分工作细则达成了一致,据透露,新的媒体监管机构很有可能将通过要求致歉和缴纳罚款等方式来加强对问题媒体的约束和管理。

   据报道,在保守党提出的方案中,新媒体监管机构将是一个独立机构,受理针对英国媒体的投诉申请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机构将综合各方情况进行分析,并有权判定对于媒体的投诉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机构将要求媒体刊发声明,更改报道内容并向投诉者致歉。如果有媒体被认定违反了监管标准,将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可达到其营业金额的1%。

   工党方面则认为,如果出现投诉成立的情况,监管机构应代为致歉,而无权要求媒体刊发相关声明。此外,两党都提出,如果任何一家英国媒体拒绝加入新的媒体监管机构,那么,如果其在报道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则将独立承担所有可能出现的赔偿后果。因此有分析认为,新机构的设立,将结束英国媒体自律的格局,改善媒体行业秩序,保护公民利益。

   在此之前,英国虽然传媒业发达,但政府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规,承担“媒体监管”功能的是一个名为“新闻投诉委员会”的机构。这只是一个行业自律机构,由各媒体出资维持运作,其决定对媒体没有约束力,也无权对违规媒体进行处罚。

   2011年《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曝光后,该委员会被解散。有英国媒体称,人们认为新闻投诉委员会就像个巧克力茶壶,毫无用处。

   英国《新政治家》杂志的民调显示,70%的英国民众希望政府建立一个有法律实权的独立媒体监督机构。 (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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