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保护要因地制宜

中国文化报
2013-03-21 11:23:09

    李绾心

   针对济南老舍故居被济南市文物局以400万元收购一事,周俭认为,政府收购只是文物保护资本筹集的一种方式。

   2012年地方两会期间,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曾表示,北京的名人故居修缮中会考虑引入社会资金,以缓解全部由政府负担带来的压力。

    也有文保人士认为,历史建筑被居民个人占用也有利于其的保护。“人气”也能养建筑。

   周俭认为,对现在依然有其他居民居住的名人故居的保护,引入社会资金、政府收购、居民占用维护3种方式都是可行的、有效的。但是哪种方式更有利于保护,则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这些历史建筑的保护等级、现在的保存状况、利用目标、资金来源和管理维护方式等。“具体决定采用哪种方式去保护,应该因地制宜。”

   陈亮进一步解释,如原驻居民是故居主人后代,能够保护和修缮好原有建筑,采用居民修缮方法最好;反之在建筑受到破坏或无力修缮时(国内现有大量历史建筑处于这种状况),政府必须担负起保护历史遗存和传承其文化的责任,以政府为主扶持修缮直至收购后修缮;如果确实财力很缺乏,政府应鼓励引入社会资金进行保护修缮和适度再利用。

   “目前,国内大多数群众和媒体,简单地把遗产保护完全作为政府的责任,要求政府去完成,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但是难以实现。因此政府应在负起自己责任的同时发挥主导作用。”陈亮说,政府可以制定扶持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原驻居民发挥自身能力进行修缮保护,如小额度补贴、微循环修缮等,也可以鼓励社会资金介入保护,关键在于要有保护修缮的意识、技术,并严格控制再利用的功能的方式,做到“永续保护基础上的适度利用”。

   周俭认为,需要注意此三种保护历史建筑的方式分别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如果政府投入,更应考虑清楚维修好之后如何使用和运营维护,不论是将其用于公益活动还是商业运营,都要考虑它的持续利用的问题;如果是社会投入,更应该把握住利用的性质,避免进行与其特征、氛围以及在大众心目中的印象相冲突的活动;如果是居民占用,则更应该关注如何去避免个人修缮利用对文化遗产造成的损害,因为作为私有产权的物业(包括公产使用权)很难控制和管理居民对房屋的自我改造。”周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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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一生中设计建筑无数,却只有一座建筑是为他们自己而建。这座建筑就位于云南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宝云社区棕皮营。1938年1月,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为躲避战乱来到昆明,二人借用当地一位名叫李荫村的村民的土地建造房屋。房屋于1939年年中开工,次年春天建成,面积80平方米左右,三间住房自然形成了一个小庭院。

   房屋建成后,夫妇俩只在此居住了短短8个月就离开了昆明。2003年该庭院被列为昆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在梁林故居大门紧锁,院子里的杂树杂草甚至疯长到越过院墙。棕皮营村村支书谢永祥无奈地表示,一直无法联系上故居所属的私人产权房主,也无法进行保护维修。 生于清朝的万正色,曾被康熙特旨加封太子少保衔。方正色故居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区东街第三巷内,占地约3300平方米。然而现在此院落大门的砖土掉落严重,几近坍塌,大门两侧曾经雕刻着精美图案的墙壁也已破损严重。现故居里住了不少人。电线被乱拉,翻建痕迹明显。上厅的石埕里被安装上了铁丝网,院落前的庭院甚至被人开辟出小菜园,周围杂草丛生,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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