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为文化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中国文化报
2013-03-28 10:58:18

    本报讯 (驻内蒙古记者阿勒得尔图)3月26日,内蒙古全区文化文物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王志诚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据了解,内蒙古将以文物资源调查登记、文物人才培养和文物安全保障为重点,建立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精心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切实摸清自治区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成果的利用和转化,综合运用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以及建立传承人保护制度和传承机制等多种方式,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科学保护。

   此外,内蒙古还将通过出台《加强全区舞台艺术创作工作意见》、《2013—2015年全区舞台剧创作规划》和完善《区直艺术院团下乡演出补贴办法》等,为各地各类优秀作品和人才搭建展示平台,推动舞台艺术繁荣发展。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建设、投资融资、区域合作、人才培养五大平台,努力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从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将拨付3亿元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文艺演出、影视出版、文化创意、文化科技等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扶持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重大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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