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影节“第二届微电影精品大赛”入围作品选送通知

中国经济网
2013-04-10 15:30:48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日前,记者了解到第二十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于2013年3月初正式启动第二届微电影精品大赛,秉承“青春激情、学术品位、文化意识”的宗旨,全力打造国内最高水准的微电影评选盛事。本赛事以参赛作品“少而精”为鲜明特色。组委会将通过邀请推荐制,精选最具影响力的近20家国内视频网站和微电影播映交流播映平台,将参赛作品总数限制在200部以内,同时力求它们囊括过去一年我国微电影的精品佳作,代表我国微电影拍摄制作的最高水准。

    相关资料:

    活动细则

    一、参赛作品推荐要求(不同意或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将被自动取消参评资格)

   1.参赛作品限网络首播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之间,片长不超过45分钟。

   2.参赛作品应为故事片(剧情片),实拍或动画均可,不接受纪录片、新闻报道、综艺、广告、MTV等作品报名。

   3.各机构最多可选择10部最优秀的微电影作品进行提名和选送。选送作品可以不必是提名机构自行投资制作的,或在自己网站平台上首播的作品。

   4.如不同机构推荐了相同的作品,组委会将以先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机构为准。提交材料的时间为组委会收到材料的时间。

   5.各机构及其选送的参赛作品制作团队,无须支付任何参赛费用,邮寄作品存储介质的费用请各推荐机构自行负责。

   6.参评作品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而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7.除非特别申明,选送参赛的作品,即视为授予大赛组委会如下权利:组委会及合作伙伴有权无偿将作品用于公益宣传与艺术教育等非商业性活动。参评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宣传片花可能被组委会用于本次评选的宣传活动及相关展映活动。

   8.凡提交作品参评,即表示参赛单位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之所有参赛细则章程。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的权利。

    二、参赛步骤

    1.机构提名

   由国内最知名的视频网站及微电影播映交流平台自愿参与提名和选送。建议由视频网站/相关频道/微电影机构的负责人、主编等担任代表本机构的推荐人。

    2.填写推荐表与影片提交

   (1)请详细、完整地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二)内各项内容。每个机构推荐作品数量不得超过10部。推荐表必须有推荐人签字,单位盖章方可生效。

   (2)请将填写完成的推荐表,连同参赛影片储存介质(标准PAL制式DVD数据光盘两份)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至: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艺术楼408室

    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组委会学术部(邮编:100875)

   (3)邮寄的参赛作品可采用MPG、MPEG、MP4、MOV、AVI等常见格式,请尽量提供高清版本,包括如下标准:

    D3 1080i 1920×1080 33.75kHz数字高清(HDTV)

    D4 720p 1280×720 45kHz数字高清(HDTV)

    D5 1080p 1920×1080 67.5kHz全高清(Full HDTV)

    三、奖项设置

   最佳微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编剧、最佳剪辑、最佳摄影、最受大学生欢迎微电影

    四、评委会组成

   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采用大学生与专业评委(影视院校专家、电影工作者、专业媒体人)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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