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规定》发布

中国文化报
2013-04-16 11:01:22

    本报讯 (驻广东记者刘烨)4月11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发布《深圳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这是深圳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出台的第一个部门规范性文件,为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建设提供了研究对象,为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制定了统一规范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近年来,深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发展不均衡、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社会参与不够、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据悉,《规定》立足于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从总则、服务设施、服务机构、服务提供、社会力量参与、保障与激励6个方面对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进行制度保障,规范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标准,对进一步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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