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徽派建筑保护传承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考评

中国文化报
2013-04-18 11:06:46

    据新华社消息 徽派建筑以就地保护为主,确需迁移的私有徽派建筑,鼓励个人向政府或村集体捐赠。根据安徽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徽派建筑保护与传承的相关意见,今后安徽省将把徽派建筑保护与传承纳入相关地方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考核。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安徽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延续徽派建筑特色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到2015年完成各类相关保护规划编制,使核心区(黄山市和宣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徽派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意见要求,核心区要组织开展徽派古建筑认定工作,全面调查徽派古建筑的分布、数量、保存现状等情况,并建立文字、图片、录像等历史遗存档案。同时,以就地保护为主,将徽派古建筑保护纳入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等工作中,加强徽派古建筑异地迁建保护管理,对确需迁移的私有徽派古建筑,鼓励个人向政府或村集体捐赠,或由政府作价收购。对具有徽派建筑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要按照统一规划要求,严格保护山体、水系和绿化环境,保持徽派建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安徽省还明确提出,今后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将被纳入省政府对核心区市政府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考核评价的内容,省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地加强日常监管,共同做好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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