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凤凰古城收门票:凤凰在舆论中贬值

北京青年报
2013-04-19 15:29:56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政府4月8日印发关于凤凰县旅游景区门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于4月10日起,所有进出古城游客均需购买148元凤凰旅游景区门票,包括9个景点以及原来就需单独收费108元的南华山景区。此举一出立刻引来诸多关注和热议。

    要区分看待原始建筑和新建建筑

   评价凤凰古镇“围城”收费,其实归根结底是一个依法办事的问题。凤凰应如何定位,是文物、文化遗产还是旅游景点?对凤凰的批评要理清思路,大家不喜欢围城收钱?不喜欢票价太高?觉得它提供的服务不够好?还是觉得对古城的保护做得不好?这些问题牵涉了很多方面,打包式的批评并不能解决问题。

   这里要厘清一个概念,属于全民所有的并不意味着就都要免费,无论是旅游景点,还是其他问题都是如此。

   凤凰古城中现在留存的只有一部分属原始建筑,这些原始建筑中也并没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多的是后来为了商业而盖的新建筑,作为文物来说,古城已经先天不足,而且也无法改造。如果是在最初状态下,保护古城选择“新旧分开”,在古城外建设新景区,那么就会出现不一样的处理方式。但目前能做的保护只能认真区分原始建筑和新建商业建筑,把原始的保护好,减少游客流量、分期预约参观、定期关闭修缮等。而对那些假古董,就可以完全利用起来。那么,这里就存在要掌握好保护和利用的度的问题,国家严格制定了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开发的度,通过什么机构来掌握,通过什么办法来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它的开发处于一个合理的程度。另外,对于那些后建的建筑,还要积极地开发它的新的功能,这样既满足了群众对旅游休闲方面的要求,同时又能够很好地保护并充分发挥它的价值,同时又不至于影响它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

   无论是对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人都存在片面的认识,总是说它们拥有“先进性”,其实那只是代表了我们的祖先一个阶段的生产生活方式而已,保护它们是为了方便后人了解真实的历史,就好比有人说中国古代建筑如何如何好,但又有多少人真正愿意按那样的生活方式住在里面呢?对历史的保护应该是全面的,即使是现在很多人认为是“恶俗”的文化也是需要保护的。

   我们必须认清文物保护意味着高投入、低产出,这就意味着限制参观人数、引入预约机制,不能单靠文物生钱。因为很多文物本身无法产生效益,甚至没有什么观赏性,比如一些国家地质公园,是学习、普及知识的场所,对普通游客没有什么吸引力。但是很多地方一开始目的就不正确,把参评的遗产项目当成摇钱树,一旦被列入遗产名录,就盲目进行开发,结果效果很差。

    口述/葛剑雄(上海复旦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整理/本报记者 于巍

    凤凰在舆论中贬值

   自4月10日开始收取148元门票起,凤凰古城部分店铺关门停业、商家聚集围堵抗议、多家旅店零入住等现象引发社会热议,县政府不恰当的回应也使舆论浪潮一波三折。“带女友回家被索要门票”、“凤凰古城负责人出雷语”、“凤凰县政府召开发布会”等事件屡现报端,引发一轮又一轮的网友声讨,甚至有大V微博网友发出倡议,呼吁网友五一假期不要去凤凰古城以抵制收费。

   从目前舆情态势看,部分网友对于凤凰的形象认知已产生恶觉,大好河山之美感难敌官商合谋之贪欲,同时,央媒的介入使得聚合大众与县政府形成舆论对攻之势。此次事件在满意度、价格公平和涉入度等方面对游客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城收费直接破坏沈从文淡隽脱俗的文学趣味、湘西神秘原味的地方韵味。

   从网络舆情热度看,4月10日到17日19点,在新浪微博上关于“凤凰古城收费”的微博达574511条;百度搜索上相关新闻数为26700篇;从各平台数据来看,在凤凰古城事件不断升级中,传统媒体对于凤凰古城收费事件关注越来越高。新华社也发了数篇追问,能否改变当地政府的决策在于当地政府的上一级部门的直接压力。

   从舆情应对来看,对景区的全面收费而非景点的部分收费是一种倒退,多收门票将导致当地旅游生态多元化受到打击,不利于景区长远发展,是简单化和短期化行为,同时剥夺了部分旅游者的公平权利。从10日开始舆情爆点多多且屡遭质疑,不难看出基层政府回应舆情、处理危机等能力明显不足。首先,当地的操作手法仍然是前社交媒体时代的运作模式,信息公开、应对频度、网友沟通不到位;其次,民意听取程度不够,制定政策的科学化问题较大;再次,对其他旅游从业者利益考虑不足,尽管有一些群体的局部优惠措施,但目前仍不足以平复舆情。

   在微博微信时代,随手拍给了民众公共传播权,旅游景区低下的信息公开程度、低质的旅游公平环境、低效的反馈机制正在触碰着追求社会改良的网友底线。因此,建议相关部门从以下角度应对:

   第一,加大对基层政府的舆情治理,上一级部门应强化培训、强化对下级的行政监管、舆论督办和司法监督。第二,对于连续发生重大舆情负面事件的地区,由于地方领导不应对或应对失当,应严肃追究责任。第三,基层政府自身也应与利益切割,官员不应唯利是图。第四,当地政府必须直面质疑、及时回应质疑。将质疑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尺,网络抗议浪潮取决于官方应对的态度,不正当的应对可能再次激发抗议浪潮。第五,依据知名度来定位景区是否开放,或是否由国家管理。通过调研可了解,景区保护的关键不在于收费太低,而在于收费之后景区维护费用比例太低,对于重要景区国内有专家提议应由国家指导管理,扩大NGO和个人的捐助。对于非重要景区则全面放开。第六,公开透明收费账目,听证程序应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收费的钱用到何处,听证程序到底是否规范、当地政府是否敛财等问题民众呛声不断,可见相关公示制度、财务制度等并不是在阳光下运行,唯有科学的决策与透明公开的过程才能减缓民怨。

    文/沈阳(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算算“套票”

    背后的账

   凤凰县政府把城内的9个景点与原来的收费景点捆绑到一起,乍一看,似乎游客只要一票在手,即可游遍所有的凤凰景点,而其本质则犹如公然从所有到凤凰旅游的中外人士腰包中“抢钱”。游客只要来了,这148元就是入城的“买路钱”,由不得你不掏。

   诸如封山、圈景、围城收费的“勾当”,凤凰县政府并非始作俑者。当年的“黄山旅游”,当地政府就率先“封山卖票”,生生把全民资源“变性”为只为少数投资者获利的“市场资源”。有了这样的先例,恐怕就是凤凰县政府我行我素的政治和市场的双重底气吧。

   凤凰古城采用“套票”制度前,城内全部收费景点的去年门票总收入为1.78亿元。凤凰旅游局长任真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每年凤凰的游客为团队130万、散客100万。采用“套票”制度后,假定年游客人数不变,今年的门票收入则可轻松翻番至3.4亿元,对于凤凰县政府、景区经营骨干企业和有心投资凤凰的潜在商家,无疑是在上演一出共同促成凤凰古城上市圈钱的大戏,这是一个“三赢格局”:为地方财政大作贡献,为经营骨干企业长久获利,为上市前参与股改的“注资大鳄”们吃上一颗定心丸。

    据笔者分析,凤凰县政府在其中有如下考虑:

   其一,县政府轻松空手套白狼。实施“套票”前,1.78亿元门票收入中县政府提取30%,一年为5340万元,实施“套票”后,假定全年游客人数保持不变,3.4亿元的门票按照30%的比例,县政府分成票款为1.02亿元。由于县政府力推套票立下头功,分成比例由原先的30%改为40%,那么政府收入为1.36亿元,增加了3400万元。大把的县级财政进项,还只是静态算账,远非把国内旅游市场的高速增长及凤凰古城资源的极度稀缺性因素对县级财政“增收”的正面影响考虑进去。

   其二,县政府以凤凰景区土地所有权入股49%,与古城现有经营骨干企业和其余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新的“古城管理服务公司”。这是一家典型的“两栖化生存”公司,当经营需要政府出面时,该公司具有极强的行政干预乃至行政决断能力;当经营活动需要披上市场外衣或打出市场旗号时譬如上涨门票,该公司真正大股东县政府,则可将涨价行为标定为公司市场行为。

   其三,“套票”确保了门票收入的“行政性强制增长”,这是凤凰古城最终获取上市的首道入场券,没有这一县政府的行政保障,社会资本凭什么向“古城管理服务公司”注资以迈开上市之途。

   其四,古城上市前和上市后,都需进行更大范围和更大强度的扩建性开发。中间发生各类“文保冲突”不可避免。可有了新组建的披着市场外衣的“古城管理服务公司”这一挡箭牌,一旦冲突被曝光,县政府可将责任一推二六五。

   无论是人文景观还是自然风光、山川资源都是典型的全民资产,之所以此类资源地方化、市场化、私有化风潮在国内一波波爆发,说到底不是诸如凤凰县过度依赖于旅游经济来支撑县级财政,而是对此类资源的合理运用和开发,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泛市场化”的歪道,而纠错之路尚远矣!

    文/财观火(资深财经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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