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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粘剂使用注意
2007-08-16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1. 胶粘剂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充分搅拌才能使。
    2.对双组分的胶粘剂要先将各组分物料分别搅拌均匀,再按规定配比准确称量,然后将两组分物料混合并再次搅拌均匀后才能使用。
    3. 胶粘剂不使用时不得打开容器的盖子,以防溶剂挥发,从而影响胶粘剂的粘结质量。
    4.胶粘剂在使用时每次的取用量不宜过多,特别是双组分胶粘剂的配胶量要严格掌握,一般以操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量为宜。    
    5.溶剂型胶粘剂一般都是易燃品且带有对人体有害的刺激性气味,因此在施工操作现场要严禁明火和吸烟,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防操作人员发生中毒和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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