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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手机看电视,还要“走着瞧”
2007-09-01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不论是“三网合一”(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还是“三电一体化”(电信、电视、电脑),信息技术的融合趋势,早已在上世纪末开始显现。在我们身边,多媒体电脑、拍照/摄像手机、智能手机早已司空见惯。如今,将广播电视与移动通讯结合的产物——手机电视也悄然兴起,成为3G前夜的热门话题。

   只不过,融合的跨度太大、涉及的范围太广,让这种可以“边走边瞧”的新业务仍然扑朔迷离——

    手机电视的前世今生

    手机电视,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和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观看电视节目。

   早在2000年12月的中国国际通信设备技术展览会上,Samsung就推出了世界上第一款电视手机(以手机通话功能为基础,又可以收看电视节目的掌上设备)SCH-M220,它采用了CDMA无线通信技术,内置微型电视接收器,搭配了一条像传统收音机天线的高功率天线,能接收VHF 和UHF频段的电视信号。SCH—M220在播放电视时只用3V电压,但其画面品质却可与9V电压的掌上电视机媲美。当用户在观看电视时,如果有电话打进来,手机就会自动切换到电话模式。它配备的大容量电池使通话时间最高可达170分钟,待机时间最高可达180 小时;充满电后,可收看200 分钟的电视节目。SCH-M220在外形上和传统手机没有多大差别,采用高清晰度的TFT-LCD 显示屏,屏幕尺寸为4.6厘米(1.8英寸)。尽管还不能肯定Samsung就是电视手机的先驱,但从它之后人们对电视手机的研究越来越广泛,相关产品也层出不穷。

   在国内,电视手机可以追溯到2002年多普达686手机的上市,由于它率先采用了Microsoft 的Pocket PC操作系统,又被称为Windows手机和电脑手机。其突出特点在于影像播放功能,被称为口袋中的家庭影院,类似产品启发了人们对手机的多媒体播放功能乃至电视功能的追求。

   根据全球最大手机制造商诺基亚与最大的移动通信营运商沃达丰在德国进行的测试显示,高达80%的民众希望可以在手机上看电视,而且愿意每个月付费12欧元。另一项市场调查显示,大约60%的美国手机用户对手机电视这项增值业务感兴趣,可以接受的价格为每月10美元到20美元。根据预测,到2010年全球手机用户的5%,即约1.25亿用户将使用手机电视业务,其市场潜力可谓非常可观,收入规模可能达到近100亿美元。

    手机电视之困

    ⊙监管难题

   目前手机电视业务面临的最大问题恐怕主要是管制方面的问题。这是因为,各国在广播和通信领域一般都有不同的政策,并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来管理,对相应领域的企业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例如我国,广播电视由广电总局主管,而手机的传输接收的相关电信业务则由信息产业部主管,因此,这种横跨两个领域、两大监管部门的业务的管理问题无疑相当棘手。

    此外,手机电视业务还会涉及到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技术难题

   要想能够用手机看到电视,除了有部具有TV功能的手机外,还需要有提供电视内容的信号源和稳定快速的传播途径。而在这个涉及三大领域的技术链条上,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用手机看电视就只是空中楼阁。

   就目前来看,手机终端的技术相对较为超前,大多数的手机厂商都已经生产出具备视频、流媒体功能的产品。而此前一直困扰业界的屏幕显示清晰度、电池待机时间等问题,也已经在很多企业中取得技术突破。

   与手机终端相比,信息传播技术则拖了后腿。目前的两种传播途径:无线微波技术和网络传输技术,都无法实现大范围商用。虽然早在2003年索尼就推出了基于无线微波技术的芯片,但是其技术稳定性以及高昂的价格却成为了其发展推广的绊脚索;而一直被业界寄予厚望的3G技术的徘徊不前,则令手机电视始终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尴尬之中。

    而在现实中,各种技术标准的不统一,更是成为困扰各方的难题。

    ⊙资费难题

   首先,真正具备电视功能的手机仍然是凤毛麟角,且都是属于高端产品,其价格大多为4000元以上,这样的价格无疑限制了客户数量的增长。

   其次,业务使用资费可能会非常昂贵。美国Sprint公司的移动电视服务每月收费9.99美元,还要另外收取网络接入费。有人按照流量估算,中国联通的手机电视业务每分钟流量费达25元,看一个小时的话就是150元,什么样的用户可以承受这样的资费水平呢?将来运营商用什么样的收费方式既让用户接受又能赚钱,确实是个难题。

    手机电视“韩流”凶猛

   就在世界各国仍在为手机电视标准与可用信道苦思良策之际,韩国的移动电话用户却早在两年前就已开始津津有味地欣赏手机电视播放的连续剧与新闻直播节目了。自2005年韩国运营商在全球首次推出手机电视服务以来,经常观看手机电视节目的韩国用户已达700万左右。韩国信息与通讯部主管手机电视事务的SongSang Hoon相信:“不久之后,电视手机将有望如同拍照手机一样广为普及。”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一向作为新奇产品与设备试验田的韩国,在手机电视领域的经验和教训颇值得现正着手推出手机电视服务的国家与地区借鉴。

    ⊙政府引导

   在韩国手机电视市场的发展历程中,政府的大力倡导功不可没。欧洲手机电视市场进展迟缓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技术标准迟迟无法统一,各方目前仍在为究竟选择哪种手机电视标准争论不休。目前,欧盟共认可了包括诺基亚力推的DVB-H、美国Qualcomm公司提出的MediaFLO和韩国的DMB三种标准。与此同时,确定与分配用于传输手机电视内容的可用无线信道问题也让欧洲移动通讯业大感头痛。

   与欧洲在手机电视问题上迟疑不决的态度迥异,韩国政府在发展手机电视的问题上却毫不犹豫。2005年,韩国电子与电信研究所开发出DMB手机电视技术后不久,韩国政府就迅即为六家地面DMB运营商与一家卫星DMB运营商分配了信道并发放了经营许可,而三星公司、LG公司等韩国移动电话制造商也及时跟进,不失时机地推出了电视手机产品。

    ⊙寻找多赢模式

   利用地铁中的信号中继系统,目前汉城地铁乘客已可以在地铁中观看手机电视服务商提供的新闻等节目。而这一系统的构建则得益于广播公司、移动电话运营商与移动电话制造商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根据这项协议,移动运营商将向每位手机电视用户加收了3.3美元的费用,用于资助可实现电视信号传输的地铁网络架构的构建。作为回报,广播公司则在有关频道投放移动电话制造商的广告。目前,相关各方正计划将这一多赢策略推而广之到未来的架构项目建设中。

   在当前的韩国手机电视服务市场中,最重要的也许是移动电话公司与广播公司间的紧密合作。由于大多数手机电视用户是移动电话用户,因此,广播公司需要借助移动运营商进行市场营销,但运营商却对广播电视节目是否会对其自有视频服务内容带来冲击心存疑虑。KBS公司的Eom认为,问题的核心是寻找到一种理想的利润分成模式,如视频点播与手机电视购物等具备双向流量的服务就可望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案。为推动与移动运营商的联合,韩国广播公司首先寄望于利用手机电视服务争取更多客户群体的小型移动运营商,并计划最终迫使占据韩国移动电话大半壁江山的SK公司选择与广播公司合作。

   结论:手机这种产品,已经越来越深、越来越广泛地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手机除了最初的话音通话之外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附加功能,在目前运营商推出的多种增值业务中,短信和彩铃已被广泛地接受和认可。而其他业务如彩信、手机上网、手机游戏和电视等业务尚处于初步的发展阶段。

   但是随着3G网络时代的到来和各方面条件的成熟,这些增值业务势必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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