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督抽查
8种燃气快速热水器不合格
2011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2011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包括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经对样品的铭牌标示适用燃气种类和安全注意事项、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烟道堵塞状态)、热水产率、熄火保护装置、再点火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热水系统防过热安全装置、电气强度、接地电阻、泄漏电流、接地措施、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水热效率、宽电压设计、低水压启动功能等18个项目进行检验后发现,有8种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烟道堵塞状态)、热水产率、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水热效率、燃气系统气密性、风压过大安全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