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洗衣粉广告和包装上,总能见到亮白、炫白等宣传提升衣物颜色亮度的功能。通常,具有这类功能的洗衣粉大部分含有荧光增白剂。而在不久前,有观点提出,荧光增白剂具有致癌危险,当荧光增白剂接触人体时,会随着毛孔进入体内,对人体皮肤、脏器各系统产生严重危害。这种观点一经媒体报道,便引起业内外人士尤其是广大消费者的强烈关注。
专家解释,其实一直以来,这就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因使用含荧光增白剂的洗衣粉和洗衣液而致畸、致癌的案例报道。荧光增白剂也并非传说中那么可怕,应该正确认识这种在日化产品中并不常见的化学成分。
荧光增白剂是一种色彩调理剂,具有亮白增艳的作用,广泛用于造纸、纺织、洗涤剂等领域中。荧光增白剂约有15种基本结构类型近400种结构。按照我国QB/T 2953-2008《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行业标准要求,允许在洗涤剂中添加的荧光增白剂有两种类型: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和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类(如33#等)。
实际上,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在我国日化行业应用并不太多,行业没有相关统计数据。目前,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除了在洗衣液、洗衣粉中有少量使用而外,未发现在其他产品中使用。
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作用原理是荧光增白剂吸收波长范围为360〜380nm的紫外光后,发射出肉眼可见的蓝光,此时与织物自身发出的黄光叠加后,互补形成白光,肉眼可感觉到白色织物明显变得亮白,这就是增白效果。
目前,洗衣粉、洗衣液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都没有荧光增白剂这项检验指标,也就是说:这些产品是否加入荧光增白剂,标准未作要求,由企业自己确定。因此,市场上洗衣粉、洗衣液有的含有荧光增白剂,有的不含荧光增白剂。如果是宣传具有亮白、炫白效果的洗衣粉,通常含有荧光增白剂。
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有关洗衣粉、洗衣液、洗手液、沐浴液等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均没有设置荧光增白剂指标要求。荧光增白剂没有去污功能,这些产品中起去污作用的是表面活性剂和助洗剂,因此,表面活性剂含量(或活性物含量)和去污力是洗涤剂的关键指标。目前,两种类型的洗衣粉按是否含磷分别执行两个标准,即:GB/T 13171.1-2009 洗衣粉(含磷型)和GB/T 13171.2-2009 洗衣粉(无磷型),均不涉及荧光增白剂检测指标。
据了解,目前还没有替代荧光增白剂的相应原料。有采用过氧化物对织物进行漂白的做法,其机理与荧光增白剂增白不同,主要是通过在水溶液中分解释放出活性氧,来氧化织物上污渍和色素,达到漂白目的,但洗涤次数过多,对织物纤维有一定损伤。
在公众对荧光增白剂的质疑中,还涉及了对环境的影响,而据资料显示,日本肥皂洗涤剂工业协会(JSDA)于2007年10月发布《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风险评估的结果》所作的评估结论是:荧光增白剂CBS(FWA-5)对环境的影响风险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