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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有关要求
2012-10-26 13:5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是指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利性组织。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资质 

    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27号令)规定,生产者必须在取得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取得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厂房设施;

    企业卫生管理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具备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生产条件;

    具有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符合有关要求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

    具有与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出厂检验能力;

    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市场准入制度中,大中型企业与小企业的生产条件不同,对准入工作实施的要求也不同。特别是对准入条件水平高低的规定方面,大中型企业往往倾向于制定过高的要求,而小企业难以达到这样的要求,不利于全行业的发展。因此,在确定准入条件、制定各项制度要求时,不仅要听取大中型企业意见,还要充分听取小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市场准入工作中,要确保各种规模的企业有同等的参与机会。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权利和义务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根据法律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食品添加剂。所生产的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可以销售给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使用。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是生产许可制度主要管理对象。目前我国不同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参差不齐,有些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和优良品牌完全具备实力参与国际竞争,但也有些企业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薄弱,产品质量低下。总体来说,我国目前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明显优于小企业,产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小企业。因此在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的积极带头作用,引导大中型企业积极申办生产许可;另一方面,要把小企业作为生产许可制度设计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对那些无力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专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严重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同时也要给那些重质量、守信用的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机会。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责任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承担的行政的、民事的、刑事的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依法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遵守社会道德、注重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弱势群体、依法纳税、热心慈善、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等,纠察揭发行业潜规则,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等的社会义务。

    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履行社会责任,一可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形象;二可以净化行业风气,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可以增强消费者信心,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满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只有这样,才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食品添加剂解读

     茶多酚

    茶多酚又称茶鞣或茶单宁,是茶叶中多酚类物质的总称,包括黄烷醇类、花色苷类、黄酮类、黄酮醇类和酚酸类等,其中以黄烷醇类物质(儿茶素)最重要,约占多酚类总量的60%〜80%。

    茶多酚是形成茶叶色香味的主要成分之一,也是茶叶中有保健功能的主要成分之一,在茶叶中的含量一般在20%〜35%。茶多酚在常温下呈浅黄或浅绿色粉末,无异味,易溶于温水和含水乙醇中,稳定性较强。

    茶多酚加入食品中,能够延长贮存期,消除异味,防止食品褪色,提高纤维素稳定性,有效保护各种营养成分。茶多酚具有很强的抗氧化作用,其抗氧化能力是人工合成抗氧化剂BHT、BHA的4〜6倍,维生素E的6〜7倍,维生素C的5〜10倍,一般0.01%〜0.03%即可起作用,在食用油中加入茶多酚,能阻止和延缓不饱和脂肪酸的自动氧化分解,从而防止油脂质变腐败,使油脂的贮藏期延长一倍以上。目前尚未有研究证实茶多酚对人体健康会产生明显损害。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茶多酚可作为抗氧化剂使用,具体使用范围见下表。

    乳酸

    乳酸又名2-羟基丙酸、α-羟基丙酸、丙醇酸,为无色液体,无气味,具有吸湿性。能与水、乙醇、甘油混溶,不溶于氯仿、二硫化碳和石油醚。

    乳酸在食品行业中用途广泛,一般作为天然的酸味调节剂,在面包、蛋糕、饼干、奶酪、冰淇淋、调味品、饮料、糖类等食品生产中使用,并能改进食品的品质,保持色泽,延长保质期。在酿造啤酒时,加入适量乳酸既能调整pH值促进糖化,有利于酵母发酵,提高啤酒质量,又能增加啤酒风味,延长保质期;在白酒、清酒和果酒中添加乳酸可调节pH值,并防止杂菌生长,增强酸味和清爽口感。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乳酸可作为酸度调节剂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包含婴幼儿配方食品)。同时乳酸也可作为食品用合成香料和加工助剂使用。

    乳酸是较为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人体本身也会代谢生成乳酸,目前国内外对其每日允许摄入量暂无规定。

    柠檬酸

    柠檬酸又名枸橼酸,化学名称2-羟基-1,2,3-已三酸,为无色晶体,在潮湿的空气中微有潮解性,无臭,有很强的酸味,溶于水、乙醇、丙酮,不溶于乙醚、苯,微溶于氯仿,水溶液显酸性。

    天然柠檬酸在自然界中分布很广,存在于植物如柠檬、柑橘、菠萝等果实和动物的骨骼、肌肉、血液中,尤其是柑橘属的水果中都含有较多的柠檬酸。

    柠檬酸同时具有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增强食欲和促进体内钙、磷物质消化吸收的作用,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日化等行业。在食品工业中普遍用于各种饮料、汽水、葡萄酒、糖果、点心、饼干、罐头、果汁、乳制品等的制造。一分子结晶水柠檬酸主要用作清凉饮料、果汁、果酱、水果糖和罐头等的酸性调味剂,也可用作食用油的抗氧化剂。无水柠檬酸主要用于固体饮料。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柠檬酸及其钠盐、钾盐可作为酸度调节剂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包含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同时柠檬酸也可作为食品用合成香料和加工助剂使用。

    世界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柠檬酸每日允许摄入量(ADI)未加以限量,人们对用柠檬酸处理过的食品无须过分担心。

《消费指南》2012年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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