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王向龙/文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各种竹炭面包、竹炭蛋糕、竹炭饼干等食品开始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一些商家宣称,竹炭食品可以吸附体内有害物质,达到养颜排毒的效果。但竹炭食品真的有这种效果吗?对此,专家指出,目前尚无明确的研究证明“竹炭食品”对人体有保健功效,盲目食用存在安全风险。
竹炭食品网络热销
最近,消费者张小姐在网上看到一种新兴食品——竹炭面包,产品宣称添加了竹炭成分,可以吸附人体内有害物质,净化血液中的毒素,还有助于人体消化。于是,她网购了一点打算尝尝鲜。但当面包送来时,她却愣住了,“面包颜色乌黑,我有些不敢吃了。”配料表中,除了一般的鸡蛋、白砂糖以及面粉等普通原料外,还添加了竹炭粉。
张小姐在网上搜索发现,有网友曾发帖讲述自己试吃竹炭面包的感受。网友“阿罗汉”表示,“闻起来与一般面包相似,有奶香味。掰开面包,里面也是纯黑色的,吃在嘴里并无其他异味。外皮嚼起来很韧,能感觉到有细小的颗粒……”
“虽然如此,我还是不敢吃。竹炭食品到底有没有宣称的功效,能不能保证安全?”张小姐对此很疑惑。
据了解,目前网络上销售的竹炭面包、竹炭花生、竹炭茶等“另类”食品,配料表中多了“竹炭粉”,价格比普通食品高出不少。由于竹炭食品宣称可以吸附体能毒素,具有排毒养颜的功效,因而引得不少消费者追捧。
记者在网上输入“竹炭食品”,找到相关网店上百个,大部分介绍竹炭食品是用食品级竹炭粉制成,具有吸附体内毒素、排毒养颜的作用。有的产品甚至称“能吸收镉、铅等重金属,净化血液毒素”。在一家出售竹炭食品的网店里,展示了不同类别的竹炭食品,如竹炭花生、竹炭榴莲酥、竹炭面包等。与普通食品相比,食品颜色发暗。“最近热销的产品就是竹炭食品,除了直接食用,还可加在菜肴里做营养保健调料。”网店店主表示。在网店销售记录中可以看到,205克装、售价23元的的竹炭花生一个月内出售了7142件,在购买者的评论中,多数人认为竹炭食品对身体有益,并且口感不错。只有少数人觉得没有想像中那么神奇,黑色的外观让人不敢尝试。
实际上,竹炭食品主要吸引的多是想尝新的年轻人,习惯在网上购买食品的罗女士说,“原本对竹炭产品不是很了解,朋友和同事都说在国外很流行。最早购买的是竹炭花生,在网站上看到许多店家的月成交量都达到好几千甚至过万,于是心里也就放心了。”
记者发现,很多网店销售的竹炭食品,多数产品并未在配料表中标注“竹炭”字样,仅是在包装袋上注明竹炭花生、竹炭青豆等食品名称,例如竹炭花生配料表仅为“盐、酱油、糖、小麦粉、植物油”,也有少部分产品在配料表中标注“竹炭粉”字样。
另外,在一家专门销售竹炭粉的网店里,卖家宣称其所销售的竹炭粉为100%食品级竹炭粉,经过高温杀菌消毒,可放心食用。当问及竹炭粉会不会对人体产生副作用时,该网店客服表示,适量摄入没有任何问题,竹碳粉不仅能加水调成“竹炭面膜”净化肌肤细胞、收缩毛孔、美白祛痘,还可以添加到面粉中做成面包、蛋糕等食品来“吸附体内毒素、吸脂养颜”。
保健功效并无依据
北京协和医院营养师于康介绍,竹炭食品最早源自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因为产品颜色像竹炭,所以称“竹炭食品”,但原料其实并不是竹炭。“日本的竹炭食品的原料主要是深海鱼的黑色鱼骨粉,成本比较高。而其他地区如中国台湾、韩国等地生产的竹炭食品,原料除了深海鱼骨外,大部分是使用目鱼身体里的墨汁来制作的。”
而对于目前网络上以竹炭粉为原料的“竹炭食品”,于康认为应该谨慎对待,竹炭本身的确具有一定的吸附性,日常生活中将竹炭用于净化水质、空气等,这是利用竹炭的物理功能,但这种吸附性能与吸附人体内的毒素原理并不相同,目前现有的研究资料里,并没有关于竹炭可以食用的记载。
“从营养学的角度来讲,虽然竹炭里面确实有一定的矿物质成分,但它并不是良好的营养来源。同时,由于竹炭不能被人体消化吸收,即使能够吸附部分毒素,但效果并不肯定。”于康指出,人体一般是通过自身将体内毒素排出,通常情况下,人体摄入的食物经口腔到达消化道中,后经胃进入小肠及大肠,作为主要的消化吸收场所,在小肠中会完成对营养素等的消化吸收。人体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由肝脏解毒后,经汗液或经肾脏由尿液排出体外,与吃竹炭没有太大关系。
此前,科学松鼠会科普作家云无心曾撰文表示,不管是活性炭还是竹炭,都不能被人体吸收,进入不了血液,更到不了全身组织。而人体内的有害物质在体内的活动轨迹是从细胞进入血液,再到达肾脏,要么经肾过滤排出,要么随着血液回流,基本上不会进入消化道中,而竹炭必须要与被吸附物直接接触才能起作用。
云无心表示,竹炭排毒的功效在理论上是成立的,而在实践中并没有相关试验依据。“目前国内外并无任何关于食用竹炭粉对人体有益的报告,并且竹炭多用于空气和水的净化,其食用功能尚未明确。”因此,在竹炭本身能否用于食品中还没有明确结论的前提下,对于市场上竹炭食品宣称的保健功能,消费者更要谨慎、理性地对待。
安全性有待验证
一种物质加入食品中,主要是通过3种途径,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加工助剂。以竹炭花生为例,如果作为食品原料,要有一定的营养价值,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花生才是食品原料,竹炭显然不具备。而在国家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也没有将竹炭作为食品添加剂。另外,作为食品添加助剂,实际上是食品加工工艺中需要的物质,即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到的物质,但这类物质并不能包含在最终的产品中。因此,按照目前的食品法规和标准,从任何一种成分的角度考虑,竹炭都不适用于食品。
其实,竹炭能否添加到食品中早有定论。据报道,2008年底,浙江某公司申请生产“竹炭袋泡茶”,由此引发竹炭能否作为食品的讨论。当时的卫生部曾对此问题复函称:竹炭未列入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并补充说明,植物炭黑可作为着色剂在部分食物生产加工时使用,植物活性炭可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但竹炭是否与植物炭黑、植物活性炭等同,还难以判定。记者查阅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标准中仅对植物炭黑和活性炭有相关规定:植物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用于糖果、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糕点、饼干等的生产加工;植物活性炭可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但应在制成最终产品前去除。因此,按照现行标准,竹炭并不属于食品添加剂。
据了解,竹炭和植物炭黑有相关性,但并不是所有竹炭粉都可称为植物炭黑,炭黑的选材、工艺须按国家标准生产,而竹炭的加工过程目前并没有相关标准。此外,由于竹炭颗粒微小,吸附性极强,进入人体后可能影响消化系统,长期食用还有可能导致尘肺病。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都必须经过严格评估,国家标准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只要符合标准规定的范围,其安全性可以得到完全保证。而未列入国家标准的非食品添加剂,其安全性未经风险评估,难以保证食品安全。因此,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目录以外的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展开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享受者,也是食品安全的守护者、参与者,一定要珍视自己手中的选择权。
《消费指南》2013年10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