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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2014-10)
2014-10-27 13:37: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购儿童泳装注意绳索拉带

  最近,上海市质监局公布了对该市生产、销售的儿童泳装产品开展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并据以发出了消费警示。

  本次经检测,发现有17批次产品存在安全风险。其中,17批次产品均使用了有弹性的绳索和拉带;14批次产品肩部、颈部和泳帽有功能性绳索;10批次产品的功能性绳索有自由端;4批次产品肩部拉带长度超过15cm;8批次产品颈部、泳帽和背部功能性绳索长度超过14cm;1批次产品在肘关节以上的短袖上有装饰性绳索,具有弹性,固定但未平贴;2批次产品功能性绳索末端打结。

  上海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儿童泳装时要注意泳装的绳索和拉带,因为它们会因发生缠绕、拉伸回弹、勾住固定物体而给儿童带来安全隐患。建议消费者选购不带有绳索和拉带的产品;大童和青少年产品有绳索和拉带的,应选择不宜过长的绳索和拉带,末端不可采用打结的形式固定,没有自由端,以免儿童被其缠绕。(apple)

  谨防珠宝以假充真

  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涉及珠宝首饰的投诉量同比上升4.7%,其中反映珠宝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标等级的情况较多。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选购珠宝时——

  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应索取权威珠宝鉴定证书。珠宝鉴定证书的机构资质认证有CMA计量认证、CAL授权认可、CNAS实验室认可等3种形式。其中,CMA认证是所有珠宝鉴定证书中必须具备的。珠宝鉴定证书还应当标明鉴定机构的联系信息,以便消费者查验证书真伪。

  仔细查看珠宝首饰上的印记,掌握识别材质和纯度的知识。根据贵金属相关国家标准,贵金属珠宝首饰要求印记齐全,内容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的质量。在选购金银等贵金属首饰之前,应先了解相关的印记鉴别知识。

  尽量选择有保障的大型商场或珠宝玉石专卖店购买。旅游景点经营者以各种方式向消费者兜售假冒伪劣珠宝首饰、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并不少见。消费者要特别警惕那些打着高标低折的幌子,甚至常年超低折扣推销珠宝首饰的经营行为。同时,要理性对待售卖珠宝首饰的电视购物广告,尽量选择更有保障的大型综合性商场或珠宝玉石专卖店购买。

  购物索取正规票证,以便日后消费维权和接受售后服务。应当注意的是,正规票证的内容应当与珠宝首饰的标识一致,最好也将质量、材质等关键信息一一列明。国内市场珠宝首饰名称应当用中文表示,而不能是字母或者符号。

  玉器展销“差价返还”多是陷阱

  现在,市场上一些玉器展销会常以“最实惠,超低价,发现差价三倍返还”的方法来吸引消费者。其实,这种所谓“差价返还”只是吸引消费者的一种陷阱。因为珠宝玉石专业性强,鉴别难度大,加之玉器成色、质地、种头不同,价格差异大,商家宣称的“同质量、同款式有差价可三倍返还”承诺含糊不清,因此难以兑现。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玉器珠宝等产品应尽量避免通过展销会、旅游景点、网络、电视购物等方式购买。同时,勿轻信商家关于“差价返还”的承诺。(海琳)

  网售名牌化妆品假货多

  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前不久公布,2014年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化妆品重大案件8件,经梳理发现,不法分子多在淘宝网上开设化妆品专卖店,以不足1元或几元的极低价格,从化妆品制假黑窝点购进包装高度仿真的假冒名牌化妆品,如欧莱雅、迪奥、雅诗兰黛、香奈儿、兰蔻、GUCCI等,进行销售。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低折扣优惠促销品牌化妆品的虚假宣传,不要通过网络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知名品牌化妆品,以免上当受骗。(apple)

  选洗发品注意4点

  前不久,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城区消保委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洗护发产品时注意4点:

  1.应尽量选择使用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质量可靠的洗护发产品。

  2.选用洗护发产品前,应检查其包装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净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内企业生产的美容美发产品应标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进口美容美发产品应中文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及经销代理商名称、地址等信息。

  3.要选择具备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知名度较高的美容美发场所进行消费,最好能自带洗护发产品使用。

  4.如果遇到商家销售或使用“三无”、过期等洗护发产品时,可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apple)

  慎食台湾地区相关食品

  前不久,台湾地区有关方面发布“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购大量劣质油用于生产“全统香猪油”并销售给多家下游用户用以生产食品,并公布了235个下游用户名单,且已确认77个用户使用了上述问题猪油。

  国家质检总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与台湾地区有关方面联系,请其进一步提供事件的详细信息,包括受影响的企业和品牌、对祖国大陆出口情况等。

  经检验检疫机构初步核查,祖国大陆没有“全统香猪油”进口。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暂停受理上述235个用户产品的报检,全面排查以往进口记录,如有进口,立即下架召回。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慎食通过各渠道购买已公布的235个可能使用了问题猪油用户生产的食品。

  《消费指南》2014年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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