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羚锐制药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十佳“创业功臣”、十佳“创新之星”的评选活动。
这次,羚锐制药的十佳“创业功臣”评选条件要求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15年以上,并在公司20年的发展历程中的重大、关键时期或重要事项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十佳“创新之星”的评选条件要求员工在企业创新活动中担任主要责任人或独自承担有创新项目,有典型的突出创新案例,并为企业直接或间接创造了较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为了搞好评选,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十大“创业功臣”、十大“创新之星”的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细化评选推荐条件及标准,对评选活动明确要求,认真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在评选中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评选人物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真正让人信服,群众公认。
为了确保评选公开公正,羚锐制药采取以部门推荐或自荐的方式产生初选名单,集团各控股子公司、相关企业以公司为单位参加评选。由集团公司二十年庆典活动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最后提名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公示,在庆典活动期间予以表彰,并在公司《羚锐人》报、《羚锐》等各种宣传载体上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汤兴)
《中国品牌》2012年11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