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布局强市路 质量引领新跨越
——访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先义
本刊记者 刘文镇 特约记者 刘华贵 游振云
质量是发展的根本,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市是当代城市发展壮大的前提和根基,也是城市转型升级的“强心剂”。日前,本刊记者走访了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先义,倾听福州市质监局当家人如何运筹帷幄,掌舵质量建设,在质量强市的路上越走越远
“质量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民生福祉的核心,是社会稳定的保障,是城市形象的内涵。质量强市建设事关大局、事关民生,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刘先义满怀热情地说,“我们一直强调质量影响生活、质量支撑尊严、质量促进幸福,没有质量的产业就不会有竞争力,不追求质量的城市经济就不会有生命力;建设质量强市是加快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实现福州梦的必然选择。”
争创“示范城”深化质量工作
“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我们在更高起点上推进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我们建设有福之州,提升广大市民幸福感的重要途径。”刘先义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提升福州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内的总体质量水平,提升城市形象,扩大福州的城市影响力,福州质监局全面投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中。
为有效开展争创活动,自2012年11月起,福州市质监局组织了相关调研活动,仔细研究争创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借鉴厦门、温州等首批争创城市的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分析福州开展争创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推动以市质量强市办名义印发了《福州市申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全面做好各项申报工作。此外,福州市质监局以市质量强市办名义积极组织开展了福州城市质量精神的征集评选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先后审议,确定了“质赢天下,福泽九州”为福州城市质量精神,积极借助质量月等活动,大力助推质量文化建设,推动广大市民共同参与争创工作,强化宣传舆论效果,为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四新”强化“大质量”工作机制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是各项工作的基本保障,不仅关系可持续发展,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形象。”刘先义表示,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精神,福州市质监局今年积极推动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以新高度、新载体、新手段和新技术促进质量提升。
刘先义向记者介绍,在新高度方面,市政府成立了由杨益民市长任组长,40个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质量工作文件,明确了福州市到2020年的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和到2015年的具体目标。与此同时,福州市质监局以新载体促进质量提升,大力推动福清、长乐和马尾三地以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载体全力打造区域品牌;与福州检验检疫局签订了新一轮的合作备忘录,并以此为载体共同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与检验检疫、教育部门联合推动“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以此为载体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质量素质。在新手段方面,福州市质监局与市重点办联合发文,深入开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在省内率先建立了卓越绩效管理自我评价年度备案制度,引导、推动企业持续追求卓越;积极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市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并组织举办了首期公益性培训。积极建立执法打假“四个协作机制”,推动各个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情抄告等制度,形成了执法资源共享、稽查打假联动的局面;通过走访帮扶、抽查检验、分析指导等服务举措,进一步增强市、县两级执法办案水平。在新技术方面,福州市质监局积极推进省级化纤产品质检中心、陶瓷电瓷产品质检中心以及眼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高度重视与省局各直属技术机构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省级技术机构的人才和技术优势,持续推动提升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水平。
区域名片打造质量新高地
提到正在争创的“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刘先义指出,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是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福州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要抓手。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将有利于树立一批质量先进和品牌成绩显著的区域标杆,形成示范带头作用,对于进一步壮大福州产业集群、加强质量管理、助推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福清、长乐、马尾紧扣当地产业特色,分别申报了设施农业、化纤产业和电子信息“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福州质监局主动练好内功、加大宣传,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协调提高,抱团前进,积极打造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新样板。
云开点破千仞岗,心恒筑起质量城。访谈最后,刘先义信心满满:“质量是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福州市质监局将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和实施一系列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继续夯实质量基础,深化质量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质量水平,为打造和提升‘有福之州、幸福之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品牌》2013年1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