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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申报示范城区推进质量强市
2012-07-24 07:48: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刻 思记者姚延敏)近日,记者从天津市质监局获悉,天津市申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区”工作正式启动。天津市将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建设一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区”。

   据了解,“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区”申报主体为天津市各区县。申报条件规定,申报区县须制定详细区域质量发展规划,建立质量工作协调等机制,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优势企业,服务质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保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等。被确定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区”的,示范期为3年。示范期满后继续申请保留示范称号的,须经国家质检总局组织重新评审验收。

   天津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区”将得到国家质检总局多项激励政策,包括区内骨干企业将作为中国知名品牌培育重点对象,对骨干企业进出口给予检验检疫便利通关服务;支持进一步提升服务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检测平台建设;为骨干企业提供多方面质量业务服务,通过严格执法保护知名品牌和骨干企业,规范扶持主导产业发展等。《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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