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心那些“特殊”商品

中国质量报
2025-01-20 12:01:47

□ 胡立彪

临近春节,一些商家开始搞福袋促销活动——在不透明的袋子中随机放入商品,消费者付款后才能打开查看买到的是什么。无法预知的神秘感及有以低价买到高价值商品的几率,刺激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让福袋促销成为商家常用的营销方式之一。

但是,近些年,随着福袋营销市场不断拓展,一些乱象也开始出现。有媒体就福袋营销存在的问题发起网络投票,结果显示,排名前3位的问题依次是:噱头过大,产品本身缺乏实用性;价格不合理,部分产品“溢价”严重;让消费者“上瘾”,花费更多金钱。

各地消费者组织发布关于福袋(盲盒)消费提示,均会提及上述问题。福袋原本是商家回馈消费者,维系客户及拉动业绩的促销活动,如今却被一些商家“玩坏”,成了其清理库存,甚至售卖瑕疵商品、劣质商品的手段,在“特殊商品,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下,不少消费者被“割韭菜”。

一些商家以福袋惑人,利用的是自身的信息优势,而现实中,凡具有特殊性的商品或服务,均存在信息差,被商家借以获利,也是常见的事。比如,一些电商平台经常以“尾货”“原单”等名义搞促销,吸引消费者下单。但这些卖家会在活动页面标明“特殊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介意者慎拍”等字样。

商家号称的“尾货”“原单”到底是不是真的“尾货”“原单”,消费者并不清楚,其“特殊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声明合不合法,一些消费者也不清楚。而商家正是抓住一些消费者的“不清楚”,将其转化为自己的获利点。现实中,确有不少消费者被商家的说法迷惑,在收到商品后发现货不对板或存在质量问题,也不作声张,自认倒霉。

事实上,不管是福袋商品还是“尾货”“原单”商品,虽有特殊性,但若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的不宜退货的4类特定商品范围之内,消费者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退换货要求,商家不得拒绝。而且,这些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同样要承担“三包”及其他相关责任。若因福袋商品、“尾货”“原单”商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侵害人应当向消费者赔偿相应损失。

说起“特殊”商品,就要提到近些年比较受关注也引发了诸多消费纠纷的一类商品——“电商专供”商品。“电商专供”商品又称“线上专供”商品或“电商定制”商品,是指生产企业专门为电商打造且只在网上交易平台流通,与实体店销售产品型号略有差别的产品。该类商品通常按照实体店的某种产品型号做出某些改动,多数情况是为节约成本进行“减配”,所以较实体店一般价格低一些。“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一般消费者仅从外观看不出什么差别,而“内在”配置或某些功能的不同,商家往往并不明示,甚至故意掩盖。

从消费者角度看,如果“电商专供”产品仅仅是商家为了把价格降下来而进行“减配”,他们可能并不会太反感,毕竟得到便宜之惠,就要在品质上付出一定代价。他们只是希望,这个代价是显性的,可以事先了解的。而现实中,不少商家并不想这么做,因为如此便达不到利用信息差赚钱的目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费者本以为自己以优惠价购买到了线下同款商品,但对比之后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必会认为这是“质量缩水”,自己被骗了。

与福袋商品、“尾货”“原单”商品一样,“电商专供”这种“特殊”商品可以有,但“专”在哪里的“内情”得让消费者知晓。如果“特殊”商品“减配”太厉害,影响到商品的使用功能,而商家还故意隐瞒实情,消费者不仅可以依法行使“后悔权”,要求退换商品,还可以涉嫌欺诈为由对商家提起诉讼,要求惩罚性赔偿。

一言以蔽之,凡遇“特殊”商品,一定要特别小心。要知道,一些商家想“特殊”关照的,不是你的权益,而是你兜里的钱。遇到“特殊”商家,不要害怕退缩,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须知法律才是消费者最可信赖的靠山。

【观象台】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