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亮)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立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出一系列奖补激励政策,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据了解,今年3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保护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作为其配套文件,前者明确“为什么做”“做什么”的宏观方向,后者细化“怎么做”“如何奖”的实操标准,形成“顶层设计+落地细则”的政策闭环。
在知识产权有效供给方面,《实施细则》聚焦高质量专利培育,对高校、科研机构按高价值发明专利及开放许可增量排名给予年度奖励。对新获中国专利奖、陕西省专利奖的权利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激发创新主体研发热情。同时,鼓励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对首次获批国际专利、国际商标的权利人给予奖励,对新获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的权利人予以奖励。
在地理标志领域,《实施细则》对首次获批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权利人或其指定单位,首次获批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均有相应奖励;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单位的产品检验检测费用给予补贴。
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领域,《实施细则》大力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专利就地转移转化,对在西安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实现专利交易的单位给予奖励,部分奖励资金可用于激励技术转移机构和运营团队。对企业吸纳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成果的,给予补贴,在西安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的还可额外享受奖励;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撮合企业承接专利成果的给予奖励。支持初创科技企业专利产业化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助;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相关培育项目及新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资助或奖励;对新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奖的企业给予重奖。
在知识产权服务效能提升上,《实施细则》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对交易服务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对经审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给予资助;培育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对相关培育项目给予资助;对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试点并通过核验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为中小微科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的机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