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禁带酒水属“霸王条款”
近日,最高法在答复某媒体的采访函中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都适用该法。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国务院: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
国务院近期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并要求: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基础建设。构建信息共享机制,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用好社会力量。加快推动立法。会议强调,要把社会各领域都纳入信用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金融等重点领域更要加快建设。要完善奖惩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
8机构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决定由8家检验机构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工作,分别是: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和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审查抽取的样品,应分送2家以上检验机构检验。
3月15日起网购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2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在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一些特殊商品除外,其中包括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以及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等,还包括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退货时商品应当完好,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商家违反规定最高可罚款3万元。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
有卖家认为,办法对于哪些不适宜退货规定的还不够详细,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和消费者对此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2月一批部门和地方规章实施
2月1日起,一批部门和地方规章正式实施。其中,国家卫计委公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并提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等“五不准”。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强化非招标政府采购监管。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施行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3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