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包某为20月龄的儿子寻找增加免疫力的产品时,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向其推荐某品牌乳铁蛋白乳清蛋白粉,称该产品是取得“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的保健食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乳铁蛋白含量较高,可增强小孩子的免疫力。但对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的“不适宜人群:婴幼儿”信息未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包某在该店多次购买该保健食品,供孩子长期食用,而后在清理物品时无意发现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遂向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明知该产品不适宜婴幼儿,仍推荐给消费者不满3岁的儿子食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