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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宣武火腿原产地域保护
2004-05-28 00:00:00 www.sac.gov.cn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6号),我局已组织完成并通过了宣武火腿原产地域保护申请的审查。经我局批准,自即日起正式对宣武火腿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宣武火腿原产地域范围与宣武市行政区划的范围一致。

  特此公告。

                    20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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