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6号),我局已组织完成并通过了宣武火腿原产地域保护申请的审查。经我局批准,自即日起正式对宣武火腿实施原产地域保护。宣武火腿原产地域范围与宣武市行政区划的范围一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