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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许办[2000]13号 关于批准增加建筑门窗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通知
2004-06-01 00:00:00 www.aqsiq.gov.cn

关于批准增加建筑门窗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为满足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需要,根据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条件,经研究,批准增加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建筑门窗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增加福建省中心检验所为塑料门窗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增加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为玻璃幕墙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

   增加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小型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

增加河北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

增加浙江省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为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OOO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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