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得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回监督检查中发现,三家面干加工场仓库内堆放的用于生产加工面干的大米无厂名、厂址和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涉案大米共15吨。
我国早在2002年8月就开始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2004年1月1日起未取得该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擅自生产和销售。
为此,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上述大米予以查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日前,从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得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回监督检查中发现,三家面干加工场仓库内堆放的用于生产加工面干的大米无厂名、厂址和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涉案大米共15吨。
我国早在2002年8月就开始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2004年1月1日起未取得该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擅自生产和销售。
为此,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上述大米予以查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