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群众举报,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一家米面加工场进行检查,发现其仓库内堆放的用于生产加工米面的大米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
我国从2002年8月开始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2004年1月1日起未取得五类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擅自生产销售五类食品。
执法人员在加工场内查获库存大米共70袋(每袋100斤),并依法对上述大米予以查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一家米面加工场进行检查,发现其仓库内堆放的用于生产加工米面的大米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
我国从2002年8月开始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2004年1月1日起未取得五类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擅自生产销售五类食品。
执法人员在加工场内查获库存大米共70袋(每袋100斤),并依法对上述大米予以查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