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玉环县质监局对部分液化气充气站、经营点进行突击检查。在某液化气充气站内,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的6台液化石油气电子灌装秤以及液化气钢瓶进行了检查。该公司的6台液化石油气电子灌装秤均存在超周期检定的情况,按照国家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相关要求,可认定其为不合格计量器具。同时,该公司有部分液化气钢瓶没有检验合格标志环、警示标志、液化气充装站名称以及钢瓶编号。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某液化气供应站。在该供应站内执法人员首先对其使用的台秤进行了计量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台秤每100公斤竟少了1公斤。据现场的执法人员介绍,国家允许的偏差范围为每100公斤75克,这一台秤的偏差竟比国家允许范围超出了13倍。而后,执法人员又连续抽取了135罐带气的气瓶进行称重,称其平均实际含量为14.0kg,小于标准规定的14.5kg。
执法人员当即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气瓶实行了异地封存,并作进一步的调查。此外,玉环县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液化气时可以将气瓶上标注的空罐重量与净含量相加,如果销售商存在缺斤短两、变相欺诈顾客的现象,消费者可拨打电话1236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