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政府提出,食品监管要坚持以“乡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严格奖惩”的原则,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目标,并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县政府明确乡镇政府的监管职能,形成了“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了立体化的监管网络。同时,要求各乡镇在食品监管中完善政府协管员培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以行政村、社区为基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监管网络。
目前,各乡镇已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摸底清查工作,在各行政村、社区组建了“政府协管员”队伍,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顿,强化了政府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