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山东莱城质监分局查处一家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复混肥企业,查封复混肥13吨,涉案货值19500元。
据悉,莱城质监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办证。同时,质监人员坚持靠上做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办证的条件、程序、费用、软硬件设施列出清单,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莱城质监分局寓服务于监管中的做法受到了企业欢迎。(山东莱芜质监局李继武 )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山东莱城质监分局查处一家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复混肥企业,查封复混肥13吨,涉案货值19500元。
据悉,莱城质监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办证。同时,质监人员坚持靠上做工作,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办证的条件、程序、费用、软硬件设施列出清单,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莱城质监分局寓服务于监管中的做法受到了企业欢迎。(山东莱芜质监局李继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