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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煤掺杂掺假 违者最高罚三倍
2008-01-30 00:0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该局于1月28日召开紧急会议部署今冬重庆市电煤监管工作,表示将严厉打击电煤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将处货值金额最高三倍罚款。

    重庆市质监局表示,对分层装车躲避抽检,水分严重超标,掺入石灰石、鹅卵石等无热值物质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煤炭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储煤场、装车点等场所发生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该局还公布了12365投诉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对电媒掺杂掺假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据介绍,电煤掺假案件一经查实,当事人将被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并予以停产整顿、关闭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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