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8日,河南省南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寺庄乡张浮坵村一闲置的院落里查处一假饮料生产窝点。
现场检查时发现有2个中年妇女正在灌装饮料,50平米的“生产车间”里没有一台像样的生产设备,甚至连一台过滤机也没有。据该窝点工人讲:“半成品饮料是用色素兑自来水制成的,然后用稀布过滤,人工灌装后贴上标签就是成品”。现场存放的208件“飞达”鲜橙,其制造商标识为:葡萄饮料厂,厂址标识为:河南省民权县。
该局执法人员当即将标值共1040元的“飞达”鲜橙予以封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08年3月28日,河南省南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寺庄乡张浮坵村一闲置的院落里查处一假饮料生产窝点。
现场检查时发现有2个中年妇女正在灌装饮料,50平米的“生产车间”里没有一台像样的生产设备,甚至连一台过滤机也没有。据该窝点工人讲:“半成品饮料是用色素兑自来水制成的,然后用稀布过滤,人工灌装后贴上标签就是成品”。现场存放的208件“飞达”鲜橙,其制造商标识为:葡萄饮料厂,厂址标识为:河南省民权县。
该局执法人员当即将标值共1040元的“飞达”鲜橙予以封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