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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质监出台《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审理办法》
2008-07-25 08:1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徐州质监局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协助审理办法》,旨在严格落实案件集体审理工作制度,提高全市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预防和避免行政争议的发生。

   该办法规定对各县(市)区局立案查处的重大、疑难等行政处罚案件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市局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办理程序等方面协助审核把关,并提出指导性处理建议。需进行协助审理的案件范围包括: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案件;拟罚没款总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涉及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且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本辖区有较大影响、引起政府或者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各县(市)区局内部对案件事实、违法行为定性以及法律适用等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疑难案件;本单位首次办理的案情较复杂的新类型案件。(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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