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验检疫局于近日出台《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贯彻执行直通放行制度的相关工作。该局局长李延辉表示,力争到今年底,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在广东局辖区内得到平稳、全面地贯彻实施,将辖区内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直通放行管理的范围。
广东局于8月4日召开全系统直通放行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该项工作的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广东局直通放行受理和审批工作程序、直通放行封识及口岸查验管理规范等配套业务制度;建立科学严密的口岸与内地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直通放行进出口货物协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运作的海关与检验检疫之间直通放行货物通关机制;建立直通放行货物有关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维护机制。
广东局还决定,从目前至10月30日,为直通放行制度全面实施、稳步推进阶段,开展受理申请、审批并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工作,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或通知对相关企业的进出境货物逐步实施直通放行;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监督检查、完善提高阶段,对所制定的直通放行配套制度进行完善。
为加强对直通放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广东局成立了以李延辉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管理处和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该局一是加强调研摸底,摸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产品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二是及时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召开宣贯会议、走访地方政府,或通过网络、媒体、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及时把直通放行政策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三是细化和制定配套的操作规范,制定审批、封识、查验等相关配套操作规范,建立严密科学、快捷方便、具有广东特色的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模式;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建立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实施《规定》的工作机制,加强合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五是处理好实施直通放行与确保工作质量的关系,在简化把关环节,提高通关效率的同时,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