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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家具等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009-06-08 10:20: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涉及的部分商品及出口退税率包括:

    一、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三、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五、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具体商品清单可登录财政部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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