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贸易警示>>
小功率电机进出口务必关注新标准要求
2011-03-01 16:35: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小功率电动机是常规性的进出口产品,在我国进出口的检验监管中一直比较受关注。2010年8月1日起实施的GB12350-2009《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对小功率电机有几个方面要求的变更,在检验检测过程中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已经正式发布半年,但是在进出口的检验检测过程中仍会出明显不符合现象,企业进出口相关产品的企业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GB12350-2009《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简称新标准),是我国对小功率电机安全通用要求,是强制性的技术法规。相对于GB12350-2000《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简称旧标准),此标准总共有18个方面,22项目变更,其中包括标志、说明书、机座与外壳、机械装配与零件、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接地温升试验、非正常试验等。原来进出口电机的企业在履行技术法规的过程中基本能符合相关的变更项目,但是也会出现有些项目不符合要求,比较集中的主要有两项:铭牌上面的标志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爬电距离不符合。其中第一项在旧标准中对铭牌上面的标志和说明书没有明确相关要求,而新标准中对标志有了明确的要求,特别是要求以下项目必须在铭牌上标明:电动机名称、电动机型号或规格、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额定输出功率、额定转速、工作制、绝缘等级、制造商名称、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并且这些标识必须清晰、明了、耐用,在电动机使用期限内不易磨灭。在进出口检验检测中发现很多产品铭牌标识不全,有的是容易被擦拭掉,被判定为不合格。新标准中也明确要求每台产品出厂必须有配套说明书,每箱产品至少需要一份,这在旧标准中没有要求。第二项,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在针对电动机的检测过程中,发现按新标准检测很多样品爬电距离达不到要求,是严重安全不符合项,会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在新标准中,一般小功率电机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要求达到4mm,而旧标准为3mm,因此按旧标准要求设计的电机在检测时候会出现不合格项。

   针对上述两个问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企业在小功率电动机的进出口中,要熟悉GB12350-2009《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对特别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自己内部加强检测,对近期经常出现不合格的铭牌和爬电距离两项,要做到:对以前没有要求的铭牌和说明书项目,一定按照新标准要求逐项加以标识,不要漏项;对爬电距离问题,建议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对电机的结构进行优化,将电机定子绕组和定子铁芯的爬电距离按照新标准进行调整,以满足技术要求,实现顺利通关。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