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1年至2006年10月月底,逐步将以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纳入生产许可管理:一是食品,包括28大类。二是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3类39个制品产品和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食用酒精等。三是化妆品,包括化妆品、牙膏等。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目前省级发证食品包括21大类。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1年至2006年10月月底,逐步将以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纳入生产许可管理:一是食品,包括28大类。二是食品相关产品,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3类39个制品产品和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食用酒精等。三是化妆品,包括化妆品、牙膏等。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目前省级发证食品包括21大类。
——摘自《领导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