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55号公告)
2011-04-27 13:20: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1年第55号
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管理条例》,现决定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见附件)。
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1年10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
质检总局 公安部 认监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实施强制性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
序号类别产品种类HS编码1喷水灭火产品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8424.8999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水雾喷头
水幕喷头
干式报警阀
雨淋报警阀
消防通用阀门
家用喷头
2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4009.1200
3火灾报警产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8531.9010
特种火灾探测器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防火卷帘控制器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火灾显示盘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消火栓按钮
4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泡沫混合装置8424.8999
泡沫发生装置
泡沫泵
专用阀门及附件
泡沫喷射装置
泡沫消火栓箱
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
闭式泡沫-水喷淋装置
5灭火剂产品气体灭火剂3813.0010
泡沫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
水系灭火剂
6消防装备产品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9020.0000
7建筑耐火构件防火窗4418.109073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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