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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2011-07-05 15:34: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行政处罚管辖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划分和分工。一般来说,行政处罚管辖权是行政处罚权的落实和具体化。管辖权一经确立,行政机关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就要恪尽职守,认真处理,不得以种种理由放纵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

    (1)地域管辖:①一般地域管辖;②共同管辖;

    (2)职权管辖:①专职管辖;②交叉管辖;

    (3)级别管辖;

    (4)移送管辖;

    (5)指定管辖。

    ——摘自《质检干部质量安全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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