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检验检疫局邮办连续从进境印度尼西亚的国际邮件中查获了3箱干海马。该批干海马共计29公斤,约14000条,货值近 16万元,是南京某市民从国外购买拟在国内进行销售。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规定,明确禁止携带、邮寄水生动物产品入境。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投递者,请您在收、寄国际邮件时务必注意中国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规定,避 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为共同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贡献力量。如您确需携带、邮寄种子(苗)等 繁殖材料入境,请您依法履行检疫审批手续,并自觉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