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检验检疫局福州机场办检验检疫人员从乘坐KA662次航班自印度尼西亚入境的旅客行李中截获四盒,共计19种类共56 只头昆虫标本。内含有紫色斑凤蝶(graphium weiskei)、巨人剑尾蝶(graphiumandrokles)、皂斑蝶(idea blanchardi)等仅存在 于东南亚及周边地区的种类。经询问,该旅客为去印度尼西亚旅游,因个人喜好购买的昆虫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物标本入境。其来源、品种及卫生 状况不明,制作流程没有明确的标准,无法进行有效监管,检疫风险难以评估,给我国的生态、农业等领域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同 时,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国,禁止携带、邮寄珍稀动物标本入境也是保护世界物种资源的有效手段。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旅客,请您在进境前务必注意中国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规定,避免遭受不必 要的损失。如您已经携带相关禁止进境物,请主动向机场检疫人员申报或自觉放入进境通道的投弃箱内,为共同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 全、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