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禁止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入境。随着两岸农业交流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大量台湾地区优良品种的农产品被引进到大陆地区,但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私自携带植物繁殖材料入境的现象也频繁出现。未经审批检疫的繁殖材料入境不仅会传播植物病原线虫、真菌、细菌等,还可能引发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环境,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影响。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旅客,请您在进境前务必注意中国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规定,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您已经携带相关禁止进境物,请主动向机场检疫人员申报或自觉放入进境通道的投弃箱内,为共同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