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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批准苍溪红心猕猴桃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2015-03-11 22:16: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质检总局官网3月11日消息,质检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苍溪红心猕猴桃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告。

产 品 名称

申 报 单 位

苍溪红心猕猴桃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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